公安部: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關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趙克志
2020年5月29日
隨著今年6月1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51號令文的實施;曾經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06號令文件正式廢止。
《關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趙克志
2020年5月29日
隨著今年6月1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51號令文的實施;曾經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06號令文件正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