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會出臺《成都市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規范》
近日,成都市政府安委會出臺《成都市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對構建全市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理順基層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進行規范。
《規范》借鑒省內外先進經驗做法,梳理、提煉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前期崇州市白頭鎮、武侯區金花橋街道“壓實鄉鎮(街道)安全監管責任、規范安全監管工作、促進鄉鎮(街道)安全發展”試點工作經驗,著眼解決當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足、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規范》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重點從5個方面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細化規定:一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體原則,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是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二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要求,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不足的問題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彌補;三是明確了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安委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工作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四是細化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機制,要求鄉鎮(街道)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定期會議、宣傳教育、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履職檔案等11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機制;五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考核與獎懲要求,提出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強調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