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可燃與有毒氣體報警系統設計可不執行職業健康衛生類標準!
GBZ/T 223-2009《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是職業健康衛生標準,所列的有毒氣體種類是作為資料附錄提出的,GDS設計可不執行;
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也是職業健康衛生標準,主要涉及工作環境有毒氣體的0EL值,列出的化學有害氣體種類屬于職業健康監測內容要求,GDS設計可不執行。
GB/T 50493—2019是安全類標準,標準中所列的是石油化工常見有毒氣體
GBZ/T 223—2009和GBZ 2. 1—2019所列的有毒氣體不能作為GB/T 50493—2019判斷有毒氣體的依據,但是可作為有毒氣體報警設定值的設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