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員如何配備才合規︱法律依據匯總
不久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一家安全員配備不合規的企業進行了處罰。
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的南郊農場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幼兒園項目(一標段),中冶昌盛(北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是該項目的勞務分包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人員為215人,但施工現場僅設置了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該《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責令中冶昌盛(北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限期3日內改正,處1000.00元的罰款(京建法罰簡(市)字 [2018]第020504號)。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6月11日。
那企業安全員要怎么配才合格呢?
我們來看看這項規定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基本規定
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產法》對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都作出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六條規定:
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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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在建筑施工領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員以“我們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卻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這一定程度上反應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為此,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發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問題進行了規范,具體規定如下: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于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 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 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 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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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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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化工,不出事故億萬富翁,出了事故一場空”,這句在化工行業廣為流傳的順口溜反應了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為了加強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國家安監總局和工信部曾于2010年11月3日發布《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