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版附錄A防火間距起止點規定如下:區域規劃、工廠總平面布置以及工藝裝置或設施內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起止點為:設備-設備外緣;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版附錄B防火間距起止點規定如下:B.0.1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筑外墻的最近水平距離計算,當外墻有凸出的可燃或難燃構件時,應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建筑物與儲罐、堆場的防火間距,應為建筑外墻至儲罐外壁或堆場中相鄰堆垛外緣的最近水平距離。B.0.2 儲之間的防距相鄰兩儲罐外的最近水平距離。儲罐與堆場的防火間距應為儲罐外壁至堆場中相鄰堆垛外緣的最近水平距商。B.0.3堆場之間的防間距應為兩堆場中相鄰堆垛外緣的最近水平距離。B.0.4變器之間的防間距應為相鄰變壓器外的最近水平距離。變壓器與建筑物、儲罐或堆場的防火間距應為變壓器外壁至建筑外墻、儲罐外壁或相鄰堆垛外緣的最近水平距離。B.0.5建筑物、儲罐或堆場與道路、鐵路的防火間距,應為建筑外墻、儲罐外壁或相鄰堆垛外緣距道路最近一側路邊或鐵路中心線的最小水平距離。
GB51283-2020《精細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版附錄A防火間距起止點規定如下:A.0.1區域規劃、工廠總平面布置以及生產設施內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起止點應根據下列條件確定:8生產設施-封閉式或半敞開式廠房防火間距起止點和設備外緣兩者的最外點。
GB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設計防火標準》版附錄B防火間距起止點規定如下:B.0.1區域規劃、煤化工工廠總平面布置及裝置或設施內防火間距起止點為:半敞開式廠房-根據物料特性和廠房結構型式確定。當外圍護結構不利于可燃氣體擴散時,按廠房最外側軸線確定;當外圍護結構對可燃氣體擴散影響不大時,按廠房內設備外緣確定。敞開式廠房和構架-最外側柱的外側結構面或設備外緣。裝置-最外側的設備外緣、建筑物外墻外側結構面或最外側柱的外側結構面。
1 上述四個防火規中,石化規和建規實施較早,其對封閉式建筑物間的防火間距規定存在明顯不同。石化規規定是“建筑物(敞開或半敞開式廠房除外)-以最外側軸線”,建規則是“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筑外墻的最近水平距離計算,當外墻有凸出的可燃或難燃構件時,應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客觀上講,建規的規定考慮了建筑外墻本身有著一定的防火分區劃分功能,故更合理些。煤化規和精細化顯然已經改變了說話,和建規的思路保持一致。2 建規未對半敞開式廠房的防火間距進行明確,但另外三者均做了明確。石化規是“根據物料特性和廠房結構型式確定;”,煤化規是“根據物料特性和廠房結構型式確定。當外圍護結構不利于可燃氣體擴散時,按廠房最外側軸線確定;當外圍護結構對可燃氣體擴散影響不大時,按廠房內設備外緣確定”。精細規則是“外墻最外側和設備緣者的最外點;”三者盡管表述不同,但筆者以為,從本質上都遵循了實事求是,靈活可執行的原則。3 共同之處:道路起止點都是路邊,鐵路起止點均是路中心線。可能是考慮到線路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