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安徽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暫行規定〉
〈安徽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為了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升安全生產培訓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迫切需求,在充分調研論證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廳黨委會審議通過,我廳于2021年12月15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安徽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暫行規定〉〈安徽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皖應急〔2021〕155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發展態勢總體向好,但仍處于事故多發、易發期,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基礎仍不牢固。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是筑牢全省安全生產基礎的第一道防線,是一項長久性、基礎性的工作。面對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積極開展和提升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行業領域的三類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十分重要。目前,我省安全生產培訓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培訓基礎條件薄弱,教學力量不夠,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規范、不到位,三類人員培訓質量不高,一般行業其他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無據可依等難題,迫切需要規范、改進全省安全生產培訓相關工作,強化監督檢查,推動提升培訓教育質量,切實發揮好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對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及預防事故傷害的突出保障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學習借鑒河北、山東、浙江、廣東等兄弟省市的一些做法,制定該兩項制度,并印發執行。一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需要。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是法律賦予應急管理部門的職責和使命?!锻ㄖ返挠“l對我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進行了具體規范,確保全省范圍內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切實筑牢了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二是省內安全生產培訓現狀的迫切需要。目前,我省各地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存在著諸多問題,如培訓機構準入門檻低、缺乏有效監管,培訓標準缺乏有效參考,培訓過程操作不規范、個別單位和人員對培訓相關要求的理解把握不準、認識不清楚等。兩項制度將我省安全生產培訓現狀的迫切需要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2021年5月以來,廳人事教育處在充分調研、摸底的基礎上,學習借鑒兄弟省市經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會同省宣教中心草擬了兩項制度的初稿。在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建議基礎上,專門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省內部分培訓、考試機構,企業、院校等單位相關領域專家意見,吸取合理建議,對兩項制度不斷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兩項制度征求意見稿、審議稿。2021年12月,審議稿送廳政策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再次進行修改完善,在經廳黨委會研究通過后印發施行,并報司法部門備案。期間共收到反饋意見共計61條,采納41條。在《通知》印發后,逐步規范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通過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和網絡培訓三方面培訓活動的規范,從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到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舉措的細化,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培訓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夯實全省安全生產的基礎。《通知》印發的兩項制度,包括《安徽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暫行規定》和《安徽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實施細則》,我們力求將國家規定和相關部署與我省的實際有機結合,具體細化舉措,堅持問題導向,銜接放管服政策,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優化服務的總體思路,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培訓相關工作。(一)《安徽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暫行規定》。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安全培訓機構管理、網絡培訓管理、監督管理、附則共六章三十一條內容。該暫行規定明確了適用范圍,安全生產培訓組織方式,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總體標準,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條件、權利和義務,網絡培訓的部分規定,應急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的內容,規定中涉及的內容解釋等。對安全生產培訓整體框架做出概述和規范。(二)《安徽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實施細則》。包括總則、安全培訓組織實施、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附則共六章三十一條內容。該細則具體規定了適用范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的組織形式、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相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相關規定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相關規定,并就相關處罰和定義作出規定和解釋。(一)細化責任分工。一是明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和重點監管模塊,細化執法檢查條目,構建職責明確的立體網絡。二是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及網絡培訓的相關準入條件,規范培訓市場秩序。三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等培訓主體及受培訓人員的義務和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落實。(二)推進監管及服務。一是明確分級監管,統籌制定并實施年度執法計劃,防止多頭重復執法。二是增大透明度,公開培訓機構相關信息及政府特定舉報方式,便于市場自主選擇及監管。三是組建全省安全培訓考核專家組,為培訓工作做好力量支撐和服務保障。四是推動數字化管理,各級培訓數據按時上報系統,實現全省統一化、集約化管理。《通知》中兩項制度的印發,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規范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市場秩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夯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基礎。為確保兩項制度的落地落實,將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廣泛宣傳解讀。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讀力度,將相關政策準確送達到各市應急管理局,有關在皖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培訓和考試機構,借助官網、微信、微博、媒體等宣傳渠道,全面向社會推送。做好政策解讀和問題解答工作,促進政策進企業,確保企業、培訓機構、相關從業人員及監管人員等及時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曉度。二是加強組織調度。在省應急廳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實行定期和重大情況通報制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督促力度,做好相關監管人員、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政策培訓工作,明確有關各部門、機構責任,發揮工作合力,確保工作落實。三是加大監管力度。轄區內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網絡培訓平臺等培訓主體要嚴格遵照相關制度規定去開展培訓工作,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分工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監管工作,并建立年度執法計劃,傾聽社會反饋,重點核查各類舉報線索,完善退出機制,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夯實全省安全生產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