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關要求:
項目所有人員錄入率要100%,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工人(含臨時聘用人員)必須納入實名制管理范圍。 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 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到崗率按照《東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工作方案》(東建質安〔2021〕19號)執行。 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及時完善納入實名制管理的人員實名制信息。 實名制信息包括: 基本信息(身份證信息、文化程度、工種、技能等級和基本安全培訓等) 從業信息(工作崗位、勞動合同簽訂、考勤、工資支付和從業記錄等) 誠信信息(誠信評價、舉報投訴、良好及不良行為記錄)。
處罰措施:
對逾期未實行用工實名制管理的工程項目,我局將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責令項目停工,對施工總承包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總承包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從2022年4月1日起,凡發現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能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的,除按上述措施處理外,還將取消施工總承包單位年度工作量化評價、優質企業評選資格以及項目評優評先資格。 附《東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工作方案》(東建質安〔2021〕19號): 官方鏈接: http://zjj.dg.gov.cn/gkmlpt/content/3/3586/post_3586524.html#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