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2米高!關于“2020.7.27”高處跌落事故的通報:離開地面就有風險!
事故通報:2020年7月27日,廣東某電廠在進行#2機組潤滑油間及給水泵區域消防水管改造項目過程中發生1名外包單位(東莞某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從約2米高處跌落。
一、事件簡要經過
2020年7月27日9:36,外包單位工作負責人陳×持“#2機潤滑油間及給水泵區域消防水管改造”熱機工作票(工作票編號RC001442)進行#2機潤滑油泵房消防水改造施工作業,工作負責人陳×把人字梯當作直梯斜靠在2A冷油器上使用,當陳×爬上梯子約2米高度時(梯子高度3.5米),梯子滑倒,陳×從梯子上墜地。
二、初步原因分析
(一)事件直接原因
陳×高處作業時違規把人字梯當直梯使用,直接斜靠在設備上,并且在沒有工作監護和做好防止梯子滑倒措施的情況下,登梯過程梯子滑倒從而墜地。
(二)事件間接原因
1.工作票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實。工作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做好防止高空墜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檢修自理)”描述不具體,不具備操作性,也未有效落實;“安健環技術交底”中“高處作業”對應的“防范措施”未列明具體措施,工作安全風險分析流于形式。
2.外包單位工作負責人在有墜落風險時進行高處作業,違反《發電廠工作票技術規范》“8.7.2 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員集中在一個地點、不會誤碰帶電部分或墜落時,工作負責人方可參加工作”的規定。
3.廣東某電廠項目負責人監管不到位,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未能及時制止。
三、暴露問題
1.外包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班前班后會、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技能不足,未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履責能力不足。
2.廣東某電廠未認真落實《關于加強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省安委辦關于加強高處作業和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未對照實施高處作業“五個必須”規定和其他有關管控措施。
3.廣東某電廠未嚴格落實近期火電板塊安全通報中加強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對長期承包商隊伍納入部門班組統一管理的力度不夠,對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訓、班前班后會、班組安全活動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導不足。
類似事故通報:2020年2月22日,安徽太湖縣太湖科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人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2月24日死亡,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6.4萬元。近日,事故調查情況報告發布:
事故發生經過
2月22日,太湖科誠公司準備復工,安排涂布車間員工余東華等三人負責一號涂布線的清潔工作,上午8時53分,余東華在清潔一號涂布線時,攀爬至涂布線烘箱頂部不慎墜落,后經搶救無效于2月24上午9時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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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示意圖
事故原因
太湖科誠公司涂布車間普工余東華未采取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措施,未履行高處作業審批、現場作業監護等安全措施,攀爬至涂布線烘箱頂部進行清掃作業,導致在清掃過程中不慎從涂布線烘箱頂部(高度約2.5m)墜落摔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當事人余東華違章作業,是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米高處墜落致死!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一起事故:2019年8月26日19時50分左右,由中鐵十五局集團城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江蘇省華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南京市建鄴區北圩路41號南京曉莊學院網格學院改造項目工程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生產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據了解,當時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層食堂過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約1m)安裝消防噴淋頭時,不慎從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項目部立即撥打120,急救車到達后將其送至江蘇省人民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于當晚9時47分左右死亡。
1.37米高處墜落致死!
類似案例:近日,深圳兩名工人給某店安裝招牌,在給招牌安裝鐵皮雨棚時,由于雨棚有些長,兩人安裝有些困難。于是,其中一人爬上了店鋪門口的一堵高約1.37米的矮墻。由于高度還是不夠,便又拿來一個膠水桶(高約0.4米),放在矮墻上墊在腳下。
▲事發時站立的矮墻,高度約1.37米
1.37米已經突破此前1.43米墜亡的新記錄
就在他腳踩膠水桶伸手扶雨棚時,
突然腳下不穩失去重心,
隨后便跌落至地面導致頭部摔傷,
后經多天搶救無效死亡!
1米多高處墜落致死!
近日,一在建工地發生工人墜亡事故。死者吳某的家屬趕到工地后被告知,吳某從1米多高的梯子上摔落身亡。吳先生得知兒子吳某的死訊后立即趕到現場,他看到兒子倒在梯子底下。“工地相關負責人說我兒子從1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下,可那么矮的梯子怎么能摔死人呢?”吳先生不解地說。據悉死者吳某是一名電焊工。
據事故統計顯示
高處墜落死亡事故中,有1/4來自于梯子!
如果當時穩固了人字梯
如果當時使用了防滑鞋
如果當時現場有人監護
如果當時佩戴了安全帽
.......
可是再也沒有如果
在此特別提醒
高處墜落不一定“高”!
人字梯用不好要出大問題
切勿心存僥幸
案例一:某檢修安裝人員在進行作業時,重心失穩,不慎從梯子上跌落,因頭部落地,致其當場死亡。
案例二:2019年4月,施工人員王某因梯子滑動導致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身亡。
類似事故還有
梯子支撐腳無防滑措施導致墜落
梯子被其他物體碰撞導致墜落
踩空、踩滑、重心失穩導致著落
使用梯子不僅有高處墜落的風險,還有可能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被傾倒的梯子砸中頭部!
多虧帶了安全帽!
除了使用移動式梯子外,攀爬臺梯也容易發生事故
隱患示例:工人肩扛手扶著超大物件使用爬梯
為什么禁止手持物品使用爬梯?
▲ 上圖員工手持圖紙爬梯,意外墜落
手持小小圖紙都能導致如此嚴重的受傷事故,更別提如上圖般,扛著那么大件如果發生意外會是怎么樣了……
一定要「三點接觸」使用爬梯。
若不可避免須攜帶物件上高,請使用工具背包,或是使用滑輪組將物件吊至高處。
在攀爬梯子時,手里拿著工具材料或文件資料等,這個行為是極其危險的,很容易會單手把持或把持不穩,造成人員從梯子墜落或物件從高空墜落。
▼ ▼ ▼ 錯誤演示 ▼ ▼ ▼
而正確的做法是:
當攀爬梯子時
上行或下行都面向梯子;
上行或者下行時至少有一只手要抓住梯子,總要保持三點接觸;
不要攜帶任何可能使你失去平衡的物體或重物;
不要在爬梯子時向外探出身體或過度用力。
▼ ▼ ▼ 正確演示 ▼ ▼ ▼
使用前 必須對梯子進行的檢查內容: 是否有斷裂成缺失橫檔、防滑條或踏板。 在橫檔、防滑條和踏板上是否有油污。 是否存在斷裂或有裂紋的橫檔、腐蝕生銹的其他部件。 是否存在有故障或松動的部件。 發現損壞或有故障的梯子必須馬上作記號或貼上標簽如:不安全,請不要使用。 立即更換,進行修理或處理掉有問題的梯子。在被修理或處理前,有故障的梯子應保證不會再被使用。 使用過程中 梯子載荷嚴禁超過額定的重量。 在光滑油膩的地面應使用帶防滑底座的梯子;同時,應放置好、固定和有人協助看護。 作業人員在靠近有電的電線工作時必須遵守以下最小接近距離: 50kV以下的電壓,最小接近距離為10英尺(約3米)。 50kV以上的電壓,最小接近距離為10英尺(約3米)基礎上,每超過10kV加4英寸(約10厘米)。 如果使用過程中可能接觸帶電的電氣設備時,必須使用扶手具有絕緣性能的梯子。 有些地方,比如過道、門口、車道處,由于其它作業,放置的梯子容易被人移動,所以應將梯子固定以防有人挪動,并設置相關的臨時標志,隨時留意。 可伸縮性的梯子兩側必須配有同樣的扶手。 放置梯子的上空和底部必須無其他障礙物。 可伸縮性梯子使用時必須保護梯子的傾斜應有一定的角度:從梯子上部支撐點到梯腳的水平距離約為梯子工作長度的1/4。 當梯子用來做作業人員攀登上層的臺面時,梯子的在臺面以上的扶手至少應3英尺(約0.9米)長。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 上下梯子時,至少應空出一只手抓住梯子。必須始終保持身體與梯子三點接鉵。 梯子上的人員嚴禁攜帶任何可能引起身體失衡的物體。 從梯子上移動時,身體的重心必須保持在梯子的護欄之間。 在作業過程中嚴禁移動、轉向或伸縮梯子。 嚴禁站在梯子的頂部橫檔或折疊式四腳梯的頂部梯級。 折疊梯背面的交叉支撐嚴禁攀爬,除非梯子設計前后兩面都帶有攀爬梯級。 附高處作業安全培訓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