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安全應知應會手冊
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攀登、懸空、交叉、洞口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高處作業活動面小、四周臨空,且交叉作業多,是一項復雜的危險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高處墜落或物體打擊事故!
那么,什么是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有哪些風險?
該如何審批管理?
防護用品有哪些?
一、什么是高處作業
在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中有明確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常見的高處作業:換電燈泡、掛宣傳橫幅、天花板或屋頂施工、大型設備檢修、外墻清洗、腳手架施工等。
二、高處作業存在的風險
1. 高處墜落(安全帶、安全繩缺失、梯具不穩、吊繩老化斷裂);
2. 觸電(帶電作業或不慎接觸高空電源線路);
3. 引起火災(高處作業涉及焊接等動火作業);
4. 物體打擊(作業工具、材料墜落對下方人員造成傷害)。
三、高處作業審批程序
進行登高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且取得高處作業審批表和高處作業票方可作業,嚴禁無票作業。審批包括以下內容: 1、應赴現場檢查確認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帶、安全帽、防護欄等); 2、應查看是否配備監護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查驗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證書; 3、應檢查現場是否按照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4、應確認具備施工條件,方可在高處作業審批表簽字,發放高處作業票,誰簽字誰負責。(可上網搜索“高處作業審批”、“高處作業票”獲得范本)
四、高處作業人員資質查驗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取得《高處作業證》。登錄《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http://cx.saws.org.cn/),可查詢證件有效性。 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心理素質方面,應符合高空作業的特殊需求,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高處作業票》,查勘現場環境,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否則有權拒絕作業。
五、高處作業現場管理措施
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業審批表內。 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 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監護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應熟悉周邊環境和作業流程,警戒無關人員不得靠近,監督安全設施落實情況,發現作業人員的違規操作并制止,發現作業異常情況及時組織撤離現場。
六、高處作業防護要求
1、個體防護要求 我們沒有一雙展翅翱翔的翅膀,我們不是天生具有攀爬、跳躍能力的人,我們都是普通人,面對高處墜落的作業風險我們應該做些什么呢? 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個人防護! ◆安全帶一一高處作業生命保護線 ◆安全繩一一生命繩、保險繩 ◆安全帽一一防御頭部不受傷害 ◆衣 著一一便于作業,預防墜落 個體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應安全可靠,經久耐用,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穿著舒適,便于操作。 作業人員應按說明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2、防護設施設備要求 應選用有防護欄和操作平臺的登高梯,登高平臺梯不僅穩定性較好,還能提供作業、存放工具的空間,有效降低了事故風險,還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戶外進行懸掛招牌、燈具檢修、清洗外墻、拆裝空調等作業時,應選用自動升降平臺。 自動升降平臺應設置有防墜護欄, 為安全繩提供載體,防止作業人員墜落。 底部設置擋板, 防止工具滑落造成傷害。 底部設置金屬支架, 防止作業中傾翻。 高處作業下方應設立警示區,警示區安全范圍應不小于作業區域面積2倍,警示區應使用警戒欄或警戒繩封閉不留缺口,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七、現場警示標識告知 應設置與現場危險相適應的危險警示標志,如:當心墜落、佩戴安全帽等; 現場設置的警示標志應懸掛在醒目位置,且不影響作業。 八、高處作業常見的隱患 1、安全帶不合格,有破損,沒有檢查標識,如班組有不合格安全帶或沒有標簽的必須及時更換。 2、移動腳手架上工作超過1.8m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高處。 九、高處作業十不準 1、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的工人不登高。 2、未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和無人監護不登高。 4、暴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時,露天不登高。 5、腳手架、踏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撐腳無防滑措施不登高。 7、穿著易滑鞋和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鋼瓦上,無牢固踏板不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登高。 10、夜間照明不足不登高。
3、堆放材料時,裝卸材料時,超過1.8m沒有使用防墜落保護。
4、高處作業下方沒有設立警示區,或警示區安全范圍不足(2倍),以及警示區沒有封閉留有缺口。
5、高處作業時安全帶沒有高掛低用,沒有考慮到緩沖帶的墜落安全距離。
6、安全帶懸掛點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掛在鋼結構下方,腳手架管邊緣等。
7、工具設備在高處沒有防墜落保護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綁扎等措施。
8、交叉作業,下方人員沒有得到保護。
9、人員在高處移動時沒有做到100%防墜落保護,應使用雙鉤交替使用。
10、高處作業材料沒有及時清理,沒有防墜落保護,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業前沒有考慮到進出高處作業層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電箱門禁止堵塞,電線與氣體瓶或其他物體禁止放在通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