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具體到各行業、各崗位
企業必須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照和許可,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和地方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時主動獲取并嚴格執行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嚴禁使用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及工藝,及時淘汰更新陳舊落后的設備及工藝。生產有毒有害物質或發生事故可能影響公眾安全健康的高危行業企業,應建立與公眾溝通的交流機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企業應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業企業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礦山、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內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安全總監、注冊安全工程師。
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積極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標準化創建等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例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強制性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確保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要求,實現安全行為規范化。
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培訓規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學、請進來教”等形式,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理論教學與實踐技能培訓,并記入教育培訓考核檔案。高危行業企業應抓好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新上崗員工安全技能培訓、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等。通過經常性的教育培訓,使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使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崗位作業的專業技能,使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具備一線崗位安全管理的知識和能力,使一線從業人員具備本崗位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企業應每年組織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晉級等掛鉤,激發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企業應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主動報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識、動態更新、嚴格管控生產工藝、設施設備、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并依據事故發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關標準評估確定風險等級,針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制定相應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確保風險可控。
企業應牢固樹立“隱患無處不在、成績每天歸零”的意識,視隱患為事故,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機制和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調整機制,持續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動態排查出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通知整改的安全隱患,應逐條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事故應急預案。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發動并激勵員工主動排查、發現舉報事故隱患。自身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范,定期組織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安全檢測和隱患排查治理。
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和建檔,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現場動態監控,定期檢測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并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聯網。對具有較大或以上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應建立運行、巡檢、維修、保養的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卡,配備消防、防雷、通訊、照明等應急器材和設施,根據生產經營設施的承載負荷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核定的人數控制人員進入。定期組織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體檢式安全評估,確保始終處于安全可靠狀態。
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項目建設概算,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應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設施未經設計審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設,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設運行、未進行安全設計審核和驗收的企業,應請原設計單位或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和設計,并按要求進行補充建設,經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企業應按規定開展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定期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和更新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并如實記錄購買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業工會應加強監督檢查,貫徹實施工會勞動保護“三個條例”,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工會勞動保護隊伍。
企業委托其他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作業的,應在作業前與受托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告知其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企業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企業復工復產前,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制定復工復產方案,組織對生產系統特別是管道、閥門、儀表等機械設備,通風除塵、污水處理等處理設施,應急報警、放射防護、防雷防爆裝置等保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安全方可復工使用。
企業應積極運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并接入政府監管部門信息管理平臺。加快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實現精細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從源頭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化工生產企業應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體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風險隱患“一表清、一網控、一體防”。
企業應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及危害,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企業,應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配備與本企業風險等級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裝備等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訓練,使各級各類人員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熟記崗位職責和應急處置要點,熟練操作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裝備,提高現場應急救援能力。
企業應嚴格遵守事故報告有關規定,按照報告時限、內容、方式、對象等要求,及時、完整、客觀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遲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應按規定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企業應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并接受監督檢查。重視加強對輕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實預防改進措施,防范人員傷亡和有較大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機制,針對同行業、本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及時組織學習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糾,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發生。
生產經營單位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綜合)
1.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并落實相關職責;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其他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2.按規定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各類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符合規定學時。根據不同工種崗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和考核結果的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1.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危害辨識,評估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 2.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及時進行整改,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3.高危生產經營單位與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住宅小區等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監督咨詢機制; 4.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完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并與有關部門聯網。 1.對作業環境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實行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儲存區域之間的安全距離以及周邊防護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測與監測,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記錄; 3.加強對從業人員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從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在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卡,配備應急器材和設施,控制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置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閉鎖、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6.加強爆破、懸掛、挖掘、大型設備(構件)吊裝、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危險場所動火、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除以及重大危險源、油氣管道、有限空間、有毒有害、臨近高壓輸電線路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定作業方案,按權限履行審批手續,確定專人進行現場指揮; 7.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和應當采取的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8.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9.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應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 10.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委外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發包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外包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反“三違”、隱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1.編制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或者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
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小微企業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大型商業綜合體主體責任清單要點
1.落實單位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4.按規定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各類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符合規定學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與項目承包方或場所承租方、同一作業區域內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和應當采取的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6.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7.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危害辨識,按照有關規定評估確定風險等級,進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責任人; 8.編制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或者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演練; 9.根據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指定兼職救援人員,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 10.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置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閉鎖、封堵生產經營場所的出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履職清單要點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分解到各部門、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罰標準;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保證計劃的落實;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經常性地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及時排除;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8.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每年至少組織并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0.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11.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
履職清單要點
1.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負責綜合協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及落實到位; 3.負責本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構建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更新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崗位精細化管理; 5.組織實施新、改、擴建設項目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6.負責企業動火作業等高危特殊作業項目審批; 7.負責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8.組織至少每年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9.參與本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
履職清單要點
1.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負責綜合協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及落實到位; 3.負責本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構建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更新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崗位精細化管理; 5.組織實施新、改、擴建設項目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6.負責企業動火作業等高危特殊作業項目審批; 7.負責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8.組織至少每年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9.參與本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車間(工段)主要負責人
履職清單要點
班組負責人履職清單要點
崗位員工主要職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