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輸配電線路作業現場可不單獨設立工作負責人的有關要求
安規、兩票細則有關規定
5.3.8 工作票的使用。 5.3.8.1 第一種工作票,每張只能用于一條線路或同一個電氣連接部位的幾條供電線路或同(聯)桿塔 架設且同時停送電的幾條線路。第二種工作票,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工作,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工作票。帶電作業工作票,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進行的帶電作業,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工作票。在工作期間,工作票應始終保留在工作負責人手中。 5.3.8.2 一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執行多張工作票。若一張工作票下設多個小組工作,每個小組應指定小組負責人(監護人),并使用工作任務單(見附錄 H)。工作任務單一式兩份,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簽發,一份工作負責人留存,一份交小組負責人執行。工作任務單由工作負責人許可。工作結束后,由小組負責人交回工作任務單,向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結束手續。 5.3.8.4 一條線路分區段工作,若填用一張工作票,經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在線路檢修狀態下,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可分段執行。工作票中應填寫清楚使用的接地線編號、裝拆時間、位置等隨工作區段轉移情況。 5.5.3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若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履行變更手續,并告知全體作業人員及工作許可人。原、現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3.3.2 一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執行兩張及以上工作票。一個工作負責人在一天內負責兩項及以上工作,須分別填用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應將后執行的工作票交給工作班中合適的人員保管,只有當先執行的工作票辦理終結手續以后,工作負責人方可從保管工作票的人員手中換取后執行的工作票。 3.3.3 多班組在同一線路不同地段進行相同性質的工作,可共用一張工作票,也可分別使用工作票。 若一張工作票下設多個小組工作,每個小組應指定負責人,并使用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格式詳見附錄H)。工作負責人不得兼任小組負責人。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的小組負責人必須由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的人員擔任。 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一式兩份,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簽發,一份由工作負責人留存,一份交小組負責人執行。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由工作負責人許可。工作結束后,由小組負責人交回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向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結束手續。 3.3.4 第一種工作票,每張只能用于一條線路或同一個電氣連接部位的幾條供電線路或同(聯)桿塔架設且同時停送電的幾條線路。開工前,工作票中所列停電安全措施應全部完成。當一條線路上的全部檢修(施工)工作所對應其他線路的停電安全措施需分階段執行時,則應按各個階段的停電措施要求分別填用工作票。 3.3.7 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工作,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工作票。 3.3.8 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進行的帶電作業,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電力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 3.5.5 非特殊情況不得變更工作負責人。工作期間,若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詳細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 若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新工作負責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的變動欄內。原工作負責人和新工作負責人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并告知工作班全體人員和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不在現場,可將變動情況電話告知新工作負責人,由新工作負責人填明變動情況并填寫姓名。 3.7.4 臨時代替的工作負責人不得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2.3.6 專業分包工程的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時,承包單位應派員監督。 3.2.3 一張施工作業票只能用于一個具體的施工作業項目,或者同一施工階段的若干個連續施工作業工序。所謂一個具體的施工作業項目,系指在同一施工作業范圍內進行的,由同一工作負責人有效控制或指揮完成的,作業性質相同或前后工序緊密相連、不宜分割的施工作業項目。一張施工作業票可用于同一班組、同一類型、相同安全措施、不同地點、依次進行的施工作業。所謂同一類型作業項目,系指在作業方法、步驟和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基本相同或一致的作業項目。如:同一班組采取同樣的方法和安全措施依次進行的施工作業。 二 關于輸配電線路作業現場可不單獨設立工作負責人的相關規定 1.輸電線路在采用專業分包進行基礎施工作業時,由專業分包單位提供工作負責人并辦理施工作業票,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時,承包單位應派員監督。 2.在進行一基鐵塔組立的施工中,需分出部分工作班成員對鄰近已組立完成的鐵塔進行檢修消缺、工器具轉場等分散小型工作任務時,可采取組立鐵塔的工作負責人指派安全監護人監護的方式進行作業,其小型工作任務的作業內容和作業人員的分工管理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應納入組立鐵塔的施工作業票中。鐵塔檢修消缺作業點無需再辦理施工作業票,作業人員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作業。 3.在進行輸電線路放線施工的作業過程中,放線區段內的各桿塔、交叉跨越點的監護、處理放線故障、通訊聯絡等工作點的工作班成員應納入張、牽兩場工作負責人統一管理,這種作業(監護)點無需再設置工作負責人和辦理工作票(施工作業票)或小組工作任務單。 但其他作業項目,如:緊掛線、附件安裝、索道及畜力運輸、跨越架搭設及拆除等作業應單獨設置工作負責人并辦理相應的施工作業票(工作票)。 4.在進行輸電線路小型分散、作業點人數少且安全風險小的檢修維護工作中(如:瓷瓶清掃、鐵塔維護性缺陷處理、拆除鳥巢、安裝防鳥刺等),填用一張線路工作票(分區段的作業小組應填用小組工作任務單),在工作票(工作任務單)中明確各個作業點的安全監護人,各個作業點無需再填用工作票和工作任務單,作業人員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作業。 5.一條配電線路水泥電桿基坑人工開挖、電纜溝或環網柜基礎施工作業時,可采取在可控范圍內巡視監護控制多點同時進行的管理模式,施工負責人填用一張施工作業票進行作業,各個作業點無需再辦理施工作業票,作業人員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作業。 6.一個配電臺區內的低壓網割接、改造、電能表更換、安裝等工作,可由一個工作負責人領導下填用工作票(施工作業票)進行。各個作業點無需再辦理工作票(施工作業票),作業人員在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