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爆炸究竟有多可怕?看看一公斤面粉爆炸的威力!
粉塵爆炸是指粉塵在爆炸極限范圍內,遇到熱源(明火或溫度),火焰瞬間傳播于整個混合粉塵空間,化學反應速度極快,同時釋放大量的熱,形成很高的溫度和很大的壓力,系統的能量轉化為機械功以及光和熱的輻射,具有很強的破壞力。(1)可燃性粉塵以適當的濃度在空氣中懸浮,形成人們常說的粉塵云;凡是呈細粉狀態的固體物質均稱為粉塵。能燃燒和爆炸的粉塵叫做可燃粉塵;浮在空氣中的粉塵叫懸浮粉塵;沉降在固體壁面上的粉塵叫沉積粉塵。具有爆炸性粉塵有:金屬(如鎂粉、鋁粉);煤炭;糧食(如小麥、淀粉);飼料(如血粉、魚粉);農副產品(如棉花、煙草);林產品(如紙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某些廠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特別是一些有機物加工中產生的粉塵,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會發生爆炸燃燒事故。首先,粉塵爆炸具有極強的破壞性。粉塵爆炸涉及的范圍很廣,煤炭、化工、醫藥加工、木材加工、糧食和飼料加工等部門都時有發生。其次,容易產生二次爆炸。第一次爆炸氣浪把沉積在設備或地面上的粉塵吹揚起來,在爆炸后的短時間內爆炸中心區會形成負壓,周圍的新鮮空氣便由外向內填補進來,形成所謂的“返回風”,與揚起的粉塵混合,在第一次爆炸的余火引燃下引起第二次爆炸。二次爆炸時,粉塵濃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時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例如,某硫磺粉廠,磨碎機內部發生爆炸,爆炸波沿氣體管道從磨碎機擴散到旋風分離器,在旋風分離器發生了二次爆炸,爆炸波通過爆炸后在旋風分離器上產生的裂口傳播到車間中,揚起了沉降在建筑物和工藝設備上的硫磺粉塵,又發生了爆炸。再者,粉塵爆炸能產生有毒氣體。一種是一氧化碳;另一種是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氣體。毒氣的產生往往造成爆炸過后的大量人畜中毒傷亡,必須充分重視。可用的除塵措施有封閉設備、通風排塵、抽風排塵或潤濕降塵等。除塵設備的風機應裝在清潔空氣一側。其中易燃粉塵不能用電除塵設備,金屬粉塵不能用濕式除塵設備。設備啟動時應先開除塵設備,后開主機;停機時則正好相反,防止粉塵飛揚。粉塵車間各部位應平滑,盡量避免設置一些無關設施(如窗幕、門簾等)。管線等盡量不要穿越粉塵車間,宜在墻內敷設,防止粉塵積聚,另外,在條件允許下,在粉塵車間噴霧狀水,在被粉碎的物質中增加水分也能促使粉塵沉降,防止形成粉塵云。此外,在車間內做好清潔工作,及時人工清掃,也是消除粉塵源的好方法。
消除點火源是預防粉塵爆炸的最實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見點火源中,電火花、靜電、摩擦火花、明火、高溫物體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塵爆炸的主要原因。因此,應對此高度重視。場所的電氣設備應嚴格按照《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安裝,達到整體防爆要求,盡量不安裝或少安裝易產生靜電,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并采取靜電接地保護措施。被粉碎的物質必須經過嚴格篩選、去石和吸鐵處理,以免雜質進入粉碎機內產生火花。對于較小的粉碎裝置,可以增加其強度,并要考慮防止爆炸火焰通過連接處向外傳播。為減小爆炸的破壞性可設置泄壓裝置,如對車間采用輕質屋頂、墻體或增開門窗等。但應注意,泄壓裝置宜靠近易發生爆炸的部位,不要面向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通要道;為減少助燃氣體含量,在粉塵與助燃氣體混合氣中添加惰性氣體(如氮氣),減少氧含量,也是可行方法之一。哈爾濱亞麻紡織廠因粉塵爆炸引起火災,造成58人死亡,177受傷。河北省秦皇島驪驊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的玉米淀粉粉塵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傷。1日,浙江縉云某車業公司 鋁粉塵 零件拋光車間,車間內發生爆炸,5死1傷。富士康集團成都公司拋光車間發生可燃粉塵意外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傷。溫州市甌海區一幢民房在生產中發生鋁粉塵爆炸,導致坍塌并燃燒,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傷。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東陳鎮雙馬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硬脂酸粉塵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傷。江蘇省昆山市開發區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已致75人遇難,近200名傷者在醫院接受救治。1.為保證人身、設備和生產安全,對制粉、送粉涉及易燃、易爆、噴吹管道容器、設備和場所等各類作業。2.現場清掃、點巡檢、動火維修作業安全防火要求、職責要求的管理。1.現場粉塵清理操作不當,會產生揚塵,形成粉塵云,可能造成粉塵濃度超過限值,引發燃燒、爆炸。2.涉爆粉塵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防塵、防靜電勞動防護用品。3.嚴格執行粉塵清掃時間的規定:每班作業過程中及時檢查,發現粉塵逸出嚴重應立即停止設備處理;每班作業結束,清理現場;按照除塵器使用的要求定期清理除塵器,并做好記錄。4.清掃粉塵時應注意避免二次揚塵,最好使用負壓式清掃,嚴禁使用壓縮空氣吹掃。5.除塵系統停止運行期間和作業崗位粉塵厚度超過1mm時,極易引發粉塵爆炸,應立即停止作業,人員撤出,采取吸塵方式進行清理作業。7.有限空間的清掃作業應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的相關規定。(1)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動火證》),進入受限空間、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時,還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票》和《高處作業票》等并執行其相關規定。(2)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護,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現場積聚的煤粉,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3)凡在有煤粉的噴吹罐、粉倉儲存裝置設備、噴吹管道等設備上動火作業,應將其設備停止運行,必須根據物體和氣體各自的性質,先氮氣置換、清掃,并將儲罐內存粉清理干凈不得存有積粉達不到燃燒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準許動火作業。(4)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氣焊、手持電動工具等動火工器具本質安全程度,保證安全可靠。(5)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不應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不應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曬。(6)動火作業完畢,動火人和監護人以及參與動火作業的人員應清理現場,監護人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7)在安裝、維修、檢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發生,應立即停止作業,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進行工作。如無能力排除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1)進入涉粉區域作業、檢查,廠房、料場涉爆粉塵區域任何人都不得吸煙。(2)臨時用電線路或燈具必須采用防爆型的,并且線路走向規范,不得私拉亂接搭在制備設備上、制粉設備上。1)負責到安全處辦理《動火證》并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2)應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負責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3)應在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1)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2)應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做其它工作。4)應在動火作業完成后,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5)監護人由動火單位負責派出,一級、特殊動火由車間安全員現場監護,設備所在單位應巡檢監督設備情況,定時與動火單位溝通有無異常。1)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負責動火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對現場做好禁煙禁火安全管理。2)檢查、確認《動火證》審批手續,對手續不完備的《動火證》應及時制止動火作業。對于崗位違紀吸煙或者他人吸煙的應立即制止,進行安全風險告知。3)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1)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違反有關規定,由車間按考核細則規定作安全考核扣分處理。2)如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財產損失,車間責任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處理。動火分析人對動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結果負責。應根據動火點所在車間的要求,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樣代替分析數據。1)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最終確認人。3)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1.辦證人須按《動火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2.辦理好《動火證》后,動火作業負責人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護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批準開始作業。3.《動火證》不得隨意涂改和轉讓,不得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4.《動火證》一式三聯,一聯由車間留存,一聯由動火區域單位留存,一聯由動火現場作業人員持有備查,動火作業完成后3日內上交車間,不按時上交或丟失一份動火證對動火作業單位做罰款處理;《動火證》保存期限至少為1年。5.特殊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證》由車間及公司審批,一般禁火區的《動火證》的審批由車間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