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危廢倉庫建設參考標準!請查收!
根據相關標準和要求,危廢倉庫建設情況成為環保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綜合有關要求,現提供如下參考標準供企業參照,并盡可能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
1、危廢倉庫要獨立、密閉,上鎖防盜,倉庫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危廢倉庫管理責任制要上墻; 2、倉庫地面要防滲,頂部防水、防曬;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門口要設置圍堰; 3、存放危廢為液體的倉庫內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例如托盤、導流溝、收集池),存放危廢為具有揮發性氣體的倉庫內必須有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4、倉庫門上要張貼包含所有危廢的標識、標牌,倉庫內對應墻上有標志標識,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包裝桶、袋上有標簽; 5、危廢和一般固廢不能混存,不同危廢分開存放并設置隔斷隔離; 6、倉庫現場要有危廢產生臺賬和轉移聯單,在危險廢物回取后應繼續保留三年; 7、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隙; 8、醫院產生的臨床廢物,必須當日消毒,消毒后裝入容器。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一天,于攝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條款的規定: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處1-10萬罰款;不正常使用污染處理設施,或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拆除、閑置污染治理設施的,處2-20萬元罰款;將危廢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處2-20萬元處罰;不按規定填寫危廢轉移聯單或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廢的,處5-20萬元處罰;將危廢混入非危險廢物中儲存的,處3-10萬元處罰;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儲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廢的,處3-10萬元處罰;為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廢揚散、流失、滲漏或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處3-10萬元處罰;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以三維非得,處3-10萬元處罰;未制定危廢意外事故防范。
廢倉庫內張貼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見下面附件)
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各個企業根據本企業制定的應急預案張貼)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
一、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 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公司董事長是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領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三、公司設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四、負責全公司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組長的領導下,落實各項環境污染防治與保護工作。
五、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工作,必須遵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
1、 禁止向環境中傾倒、堆放危險廢物。
2、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轉移或處置。
3、危險廢物的收集容器、轉移工具等要有明顯的標志。
六、公司制定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應急預案,定期進行事故演練。
七、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網,專人負責各項環境保護的統計工作。
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產生量、貯存量、處置量、綜合利用量、轉移量。 2 固體廢物管理的合規性 1)貯存場所環境影響與防護 2)運輸過程環境影響與防護 3)處置場所、過程環境影響與防護 4)轉移過程(聯單) 5)對危險廢物鑒別與程序的說明 3 管理制度實施情況 污染防治責任制度、識別標識制度、管理計劃、管理臺賬制度、源頭分類制度、轉移聯單制度、經營許可制度、應急預案備案制度 4 責任人制度 1)業務培訓情況; 2)是否建立收集、貯存前的檢驗與登記制度; 3)是否建立連續、完整的收集、貯存、處置、利用、移送的管理臺賬制度; 4)危險廢物的移送和接收與臺賬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責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關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現場核查應注意的事項 1. 認真對待危險廢物的辨識管理。 2. 建立規范的危險廢物管理檔案(產污企業的危險廢物檔案目錄、經營企業的檔案目錄)。 3. 通過環評驗收確定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與那些原輔料有關、成分分析結果、單位產品的產生強度等。確認產生量還需了解企業的產品產量,原輔材料是否有變化。 4. 注重各類數據間的邏輯關系,產生臺賬(經營記錄)、申報登記、管理計劃、轉移申請與批準、轉移聯單、貯存臺賬、上年度產生量、環評數量等數據之間的平衡關系。 5. 對工業危險廢物鑒別及程序的說明。 6. 做好介紹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情況匯報材料。 7. 檢查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理化性質、產生方式。 8. 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 危險廢物現場檢查需調閱的相關資料 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三同時”驗收報告及批復。環評關于危險廢物和疑似危險廢物的分析結論。 2. 申報登記證明(比如:年度環統、年度排污申報,以及試點區域的網上申報等)固廢產生、貯存、綜合利用、處理處置數量、去向記錄臺賬(向運輸/處置單位索取轉運點或處置單位收據,作為臺賬重要信息來源)規范的固廢貯存場所。 3.運輸轉移、綜合利用、處理處置合同及運輸/處置單據(別忘了向運輸/處置單位索取轉運點或處置單位收據)跨省轉移批文。 4. 管理臺賬(分年度),超期貯存與申請情況。 5. 管理計劃及備案申請表、申報登記。 6. 委托處置合同、委托單位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轉移計劃及轉移聯單(分年度)。 7. 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險廢物包裝內部規范制度)、業務人員培訓記錄。 8. 來信來訪和舉報材料。 9. 應急預案及備案申請表、應急演練記錄、應急物資、設施和器材清單等。 10. 企業自查記錄和環保部門檢查及整改記錄。有自行處置的,還需提供處置裝置(設施)的環評和驗收技術文件及批復及處置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