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釋義
【問1】化工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是全員培訓毫無疑問,那么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也是全員嗎?一些專家檢查時要求辦公室、財務、后勤、人事、采購或者銷售等從不踏入生產區的非一線人員也必須接受班組、車間和廠級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請問需要嗎?還是只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就可以?新員工入職安全培訓與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一回事嗎?有什么區別和聯系?
答:這是一個好問題。
首先要把新員工安全教育與三級安全教育界定清楚,搞清楚三級安全教育的目的初衷,不能生搬硬套地擴張解釋,更不能為了完成培訓而搞形式化的走過場。
1、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最早出自原勞動部的文件,1995年,原勞動部關于頒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文字號勞部發[1995]405號) 。
該文件明確指出:三級安全教育針對的是“生產崗位”職工。
具體規定如下:
2、2006年,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發布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該規定側重的是安全培訓的規定,而非針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規定中提及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在第十二條,也是唯一一處提及到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原文如下:
第十二條 企業應對新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實習人員等)進行廠、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請注意本條的后面一句話: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注意是“其他從業人員”,這里并沒有要求是全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因此,嚴格意義上說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指生產車間一線人員。對非一線人員也執行三級教育培訓并建檔,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并不為過。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隨意曲解和擴大文件的范圍和要求,更不能為了培訓而培訓,把培訓弄成了形式主義的過場,甚至造假培訓記錄。我們建議并呼吁非一線從業人員要結合崗位性質特點開展安全培訓,注重實質和效果!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