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GHS
什么叫化學品?
化學品是指各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和混合物,無論是天然的還是人造的。所以,廣義上講,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接觸的所有東西都可以稱為化學品。
但通常,我們說化學品(化工品),它是指運用化學方法改變物質組成、結構或合成新物質的技術所得的產品。
由于在這個化學工藝的過程中,用到的原料,產生的半成品和成品絕大多數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所以我們就產生了危險化學品的概念。
什么叫危險化學品呢?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它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的概念有了,但在不同的場合,它有不同的叫法或稱呼,就像一個人有名字,他可能自己會給自己取個網名、藝名等,也或者別人會叫他綽號或江湖匪號。
比如,在生產、經營、使用場所我們一般叫它化工品;在儲存環節,一般又稱為危險物品或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上運輸、航空運輸,我們一般叫它危險貨物(危險貨物與危險化學品的關系更微妙、復雜,后面細說)。
面對以上概念,你是否已經錯亂?感覺“在你胸口上比劃一個郭富城,左邊兒右邊兒搖搖頭”,按道理我們接觸的東西都叫化學品,但通常又是經過化學方法得到的產品才叫化學品。
那些化學方法,對于非化工行業的人,知之甚少,在生產經營過程沒有指導作用,最終我們也不曉得公司有哪些化工品?
更別說那些危險化學品了,化學品具有的危害性質達到什么度才能算得上危險化學品?在這種懵懵懂懂的情況下,白酒我們都可能說它是危險化學品,更別說根據有害性質進行分類了,所以我們急需一種具有指導意義的參考目錄。
對于上面這些顧慮只是揭開了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冰山一角,使用化學品,提高和改善生活,已在世界范圍內通行,但是這些產品給人類帶來好處的同時,也可能給人類或環境造成不利的影響。
很多國家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標準,對其進行分類,并通過安全標簽或MSDS給使用化學品的人傳遞相關信息,以便對它進行相關管控,但分類標準和標簽樣式等方面各有差別。
不僅如此,這個工作不僅工作量大,涉及面廣,而且不同的國家工業體系不同,使用或生產的化學品的種類也有差異。
同時由于安全是一種認知,也是一種需求,在你這個國家你認為它不具有危害性,在其他國家認為有危害性,而且這些貼上的標簽或MSDS,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解釋,便可做出不同的規定,這不具備公認性,不能被普遍理解和接受。
這不僅不利于國際貿易,也不利于化學品的管控。
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一套全球統一的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制度對在全世界統一對化學品危害的認識,提高對化學品危害的防護,并降低國際貿易成本,都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應運而生。
GHS是由聯合國出版的作為指導各國控制化學品危害和保護人類和環境的統一分類制度文件,其封面為紫色又稱為紫皮書。
各個國家可以采取“積木式”方法,選擇性實施符合本國實際情況的GHS危險種類和類別。
在2002年12月召開的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和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及標簽制度專家委員會首次會議上,通過了第一版GHS文件。
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和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專家委員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討論GHS的相關內容,每隔兩年發布修訂的GHS文件。截至2022年,已經對聯合國最初發行的GHS文件進行了9次修訂,現在使用的是2021版。
我們國家為履行對聯合國實施GHS的承諾,做好實施GHS的相關工作,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建立了實施GHS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同時也成立了實施GHS專家咨詢委員會,主要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在實施。
從制度標準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基于GHS的化學品標簽規范》(GB/T 22234-20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 16483-2008)等均對化學品危險性分類、標簽、MSDS進行嚴格的要求,這些都極大促進了GHS在中國的發展和應用。
除此之外,我們國家也舉行了關于GHS的培訓和研討,中國也在2013年發布了《中國實施GHS手冊》,這也推動了GHS的宣傳和應用。
GHS這里面的大多內容,我們這種層次的人初次學習只當了解就好,比如危害類別的判定邏輯等,后續根據工作的深淺可做進一步學習。
那我們應該關注些什么呢?
我認為一是關注和比較我們國家在實施GHS的異同和差距;二是弄懂GHS如何對化學品進行分類,標簽和MSDS都含哪些信息,了解這兩者的用途和短板,并能夠讀得懂標簽的含義;三是如何靈活應用標簽、MSDS,基于這2者怎么樣做好信息公示,如何將其作為框架,構建危化品的信息管理,并基于此開展危化品管理。
那我們具體應該搞明白什么內容呢?
GHS的結構是什么樣的?
第1部分:導言
第2部分:物理危害
第3部分:健康危害
第4部分:環境危害
第5部分:附件(分類和標簽匯總表、編制安全數據單指導等)
GHS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它的出現是要解決問題,那核心內容就是它要解決的問題。
一是解決分類問題,按照化學品物理危害(實際也有化學危害在,原版翻譯為物理危害就以原版為準)、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對化學品進行分類的統一標準。
二是解決危害公示問題,統一化學品危險公示要素,包括對標簽和MSDS的要求,所以標簽和MSDS就是GHS的公示形式。
GHS如何對化學品進行分類?
GHS對化學品進行分類,給出了29種危害分類標準:17種物理危害、10種健康危害、2種環境危害。
具體步驟是:通過查找并確定的化學品危險數據,再進行相關數據審查與29種危險分類標準進行比較,或通過判定邏輯,從而得出化學品的危險類別,確定其危險程度。
GHS對標簽是如何規定的?
標簽包含了從危險信息到使用須知等與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相關的信息。主要由以下6個方面構成:
產品標識符:化學品的名稱或編號,使化學品使用者能夠準確識別該化學品。
信號詞:用來表明危險的相對嚴重程度和提醒讀者注意潛在危險的單詞。
象形圖:它是一種圖形,意在傳達某種具體信息。
危險說明:用來描述化學品的危險性質,酌情包括危險程度。
防范說明:用于說明為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防止因接觸危害性產品或因對它存放或搬運不當而產生的不利效應建議采取的措施。
供應商標識:物質或混合物的生產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等。
GHS沒有具體規定標簽的格式或排列方式,只要核心信息被放在一起展示即可。
以上危害說明、防備說明和使用、危害象形圖的編碼以及防備象形圖示例,都有相應的附件供選擇,除此之外GHS規定了很多的編制、使用細節。
除了這些標準信息,我們還應注意些什么呢?
一是標簽有相應的目標群體,不同的目標群體對信息的需求是不一樣的,理解能力也不一樣,所以不同的場合或不同的使用群體,標簽是不一樣的(比如用于工作場所、包裝運輸、消費者等)。
(用于工作場所樣例)
(運輸單一包裝樣例)
(運輸組合包裝樣例)
(面向消費者樣例)
二是標簽易于理解是一個核心內容,GHS甚至給出了測試方法。
三是在工作場所,標簽我們不應固執地認為它就只有一種類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以在一個區域進行公示而不只是貼在一個容器上;用于實驗分析的臨時容器,可標上其主要組成部分;對于管道系統和加工設備,展示GHS的符號、顏色和信號詞;使用印上危害符號和產品標識符的管道環箍。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的替代方法。
總結一下就是:屬于全球統一制度范圍內的產品,在工作場所,標簽應一直保留在提供(特別強調)的容器上。
但在工作場所生產和使用化學品的時,我們要采用GHS提供的危險性公示要素,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書面或展示方式向相關人員提供同樣的信息,只要和GHS的標簽一樣能有效地進行公示,確保危害公示清楚明確,就可以。
我們不能圖方便什么都用MSDS或供應商提供的標簽直接替代。
如何看待GHS規定的MSDS?
MSDS作為GHS規定的公示形式之一,MSDS提供了關于物質或混合物的完整信息,用于工作場所的化學品控制管理框架,它應作為有關危害的各種信息的來源,并獲取安全防備措施的建議,是我們管控危化品的參考。
與標簽相比,MSDS的制定沒有針對具體的目標群體或特定的工作場所,它的信息具有通用性質,適用范圍最廣,除非產品有專門的最終用途,MSDS提供的信息可能會有更大的工作場所針對性。
按照這個初心和特性,其實我們很多時候用錯了MSDS,對于工廠而言,我們應該利用MSDS制定危險化學品的管控方案,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環境保護措施等,簡單點說在危化品的相關管理上,要充分依據MSDS,除此之外GHS規定了是否應該制定MSDS的標準。
哪些應當制定MSDS呢?
一是符合GHS規定的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統一分類標準的化學品;二是所含成分達到致癌性、生殖毒性或目標器官毒性標準、濃度超過混合物標準規定的MSDS臨界極限值的所有混合物;三是不符合GHS危險分類標準,但包含有一定濃度危害性成分的混合物,而主管當局提出編制要求的其它化學品。除此之外都可以不用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