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機構生活垃圾監管要求與城鎮生活垃圾一致。(2)未被污染輸液瓶袋由商務部門指定的回收利用企業進行綜合利用。(3)《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不再簡單規定“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而是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表中列出醫療廢物有關種類,且規定“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4)醫療廢水及廢水處理污泥需消毒處理,消毒處理后不屬于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