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企業重點檢查內容
1.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應張貼于明顯位置;
2.電解液等危險化學品應按規定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所內,設置明顯的標志,儲存方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3.注液車間使用電解液等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爆、防靜電、防泄漏等安全設施,應設置防止電解液注液管泄漏措施;
4.化成、老化設備應有過壓充電保護、過流充電保護、欠壓放電保護、過載保護、短路保護、耐高壓保護等安全保護措施;
5.化成、老化期間應定期檢查,檢查電池是否有鼓脹、電解液漏出,設置應急處置裝置,檢查情況應做好相關記錄;
6.化成、老化車間、倉庫應設置監控、火災探測與自動報警裝置;
7.化成、老化車間、倉庫應當有溫度、濕度檢測控制裝置,保持溫度、濕度相對穩定,倉庫應設置抽排風設施;
8.化成、老化車間、倉庫與其他車間相鄰位置應采取防火墻或其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止火災、爆炸事故影響其他區域;
9.各生產車間應保持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