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責險銷售中常見的十大問題
轉載。
安全生產責任險承保被保險人(指雇主),在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單載明的場所內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過程中,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導致被保險人的從業人員或第三者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
對企業而言,一方面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除了可以轉嫁經濟賠償風險外,還可以幫助企業及時、快速地進行善后處理,獲得保險公司的專業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護產品信譽和企業聲譽,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另一方面,國家相關的政策層面要求。取消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 此外,責任保險在轉嫁行業風險賠償責任的同時,能夠通過保險人的防災防損、風險培訓、風險評估、承保費率調整杠桿等風險管理手段,促使企業在事前、事中、事后實施風險控制,從而強化投保人的安全法律意識和遵章守紀、自我保護的能力,有效降低行業的風險事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52號),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例子:企業購買團意險支出100元,增值稅不能抵扣,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即計入應納稅額多征25%的企業所得稅,企業實際支出125元。 若企業購買責任險100元,增值稅抵扣6元,所得稅稅前扣除,不需再多交所得稅,企業實際支出94元。 同樣表面上花了100元,實際承擔的成本支出相差31元! 原因:團意險屬于集體福利,既不能增值稅抵扣,也不能所得稅扣除。 責任險滿足了企業在用工風險上的第一需求,責任險保費可增值稅抵扣,可稅前列支。 1)工傷賠付額度與實際賠償額度有差距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最新數據,2017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經計算得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約為72.8萬元。 2)工傷保險基金只涵蓋了部分賠償責任,還有一部分需要企業自付 例: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用人單位難以安排的時候,由用人單位按月對其支付傷殘津貼。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