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廣清高速“10·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市政府近日批復了廣州市花都區廣清高速“10·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市政府調查組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生產經營性較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2017年10月12日4時35分許,在花都區廣清高速公路南行26公里+300米路段,發生一起兩貨車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車輛及貨物損壞,直接經濟損失約168.6萬元。
事故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復同意,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市安全監管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總工會組成,并邀請市檢察院派人參加的廣州市花都區廣清高速“10·1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經過現場勘查、技術鑒定、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以及事故防范和隱患整改的措施。
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
1.李軍平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冉啟發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停車時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未將車上人員轉移到應急車道并迅速報警,且牽引的掛車燈光信號、反光標識不符合國家標準,其過錯行為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深圳市佳誠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等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李游、謝衛文等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結合本次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意見如下:
(一)交通運輸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交通運輸企業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司機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交通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從源頭管控司機疲勞等違法行為。教育司機夜間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提高安全意識,克服思想麻痹,要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二)市公安交警和路政部門通過落實路警聯勤制度,在公路巡邏過程中及時發現交通事故和車輛故障,提醒司機按規定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設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報警,做好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二次交通事故。
(三)各級政府及公安交警部門要開展專項宣傳教育,加強對廣大群眾,特別是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加強交通安全宣傳,組織媒體曝光相關案例,努力提高群眾交通安全出行意識。通過此宗交通事故案例,進一步警醒駕駛員在行駛中,遇車輛出現故障或小事故時人員要及時撤離現場,設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報警。
(四)廣州市交通委員會負責將此事故通報相關交通運輸企業,督促企業展開自查,及時糾正類似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的監管,督促經營單位妥善處理好注銷營運車輛,不得使用無營運資質的車輛從事營運活動。市各級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加大對非法運營的打擊力度,強化對發證運輸企業的監管執法,加強事中監管。
(五)市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外地上牌取得資質實際長期在廣州運營的車輛的管控,強化與外地相關部門的聯動,形成外地營運車輛廣州違法或事故后的通報追責聯動機制,倒逼相關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從源頭上防范此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