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花橋經濟開發區花橋國際社區項目83#“6.30”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16時左右,由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花橋國際社區項目83#樓北立面施工電梯出料平臺7層腳手板處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接到事故報告后,昆山市安監局、昆山市住建局、昆山市公安局相關人員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現場勘察和事故調查工作。同時要求事故單位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安撫好死者家屬情緒,確保社會穩定,目前善后賠償工作已完成。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的有關規定和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權,成立了以市安監局局長為組長,市住建局副局長、市安監局副局長為副組長,市住建局、市監察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及花橋經濟開發區規建局相關人員為成員的“6.30”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在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勘察,對有關人員進行詳細詢問及調查取證的基礎上,查明了事故原因。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事故發生時間:2016年6月30日16時左右
3.事故發生地點:花橋國際社區項目83#樓北立面施工電梯出料平臺7層腳手板
4.事故類別:高處墜落
5.事故等級:一般事故
6.直接經濟損失:151萬元
7.傷亡人員概況:
姓名 | 年齡 | 性別 | 籍貫 | 工種 | 傷亡情況 |
付賢江 | 28歲 | 男 | 云南鎮雄 | 操作工 | 死亡 |
8.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花橋國際社區70-72#樓、78-84#樓、70-72#、78-81#部分地下車庫、二期地下車庫B、二期中央公園物業、二期中央公園居委會工程
建設單位:昆山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上海智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南京長江都市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單位:無錫市民用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上海凱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
工程地點:昆山市花橋開發區集善路濱江路的花橋國際社區83#樓工程場地
項目經理:王成漢
建筑規模:176714.39平米
合同造價:24743.79萬元
9.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施工單位: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毅
項目經理:王成漢
注冊資本:叁億圓整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土木工程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道路、橋梁工程:予制構件、木材加工、金屬結構制作、裝潢工程,礦山工程建設、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皖)JZ安許證字[2004]00029-6-29
二、事故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2016年6月30日下午16時左右,上海凱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操作工付賢江在83#樓北立面施工電梯出料平臺7層進行腳手板鋪設作業,在系掛安全帶掛鉤時掛空,從外側防護欄桿下橫桿的空檔處墜落至底層施工電梯籠籠頂。
與付賢江一同作業的上海凱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操作工郎學華發現后,立刻下樓趕到底層施工電梯籠籠頂,與其他工人一起用木板把付賢江從籠頂抬下來,為就醫方便,割斷了他身上的安全帶。隨后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送到昆山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在醫院搶救半小時后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根據對現場相關人員的詢問,付賢江在系掛安全帶時操作失誤,掛空后從第7層作業平臺墜落至第2層吊籠頂;通過施工現場勘查及施工資料查閱,施工單位上海凱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記錄及安全技術交底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勞保用品發放及時準確。
(一)直接原因
付賢江在83#樓北立面施工電梯出料平臺7層進行腳手板鋪設作業,在系掛安全帶掛鉤時操作失誤,掛空后跌落。
(二)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花橋經濟開發區花橋國際社區項目83#“6.30”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因死者操作失誤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付賢江在83#樓北立面施工電梯出料平臺7層進行腳手板鋪設作業,在系掛安全帶掛鉤時操作失誤,掛空后跌落,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鑒于付賢江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追究付賢江相關責任。
2.建議昆山市建筑行業主管部門對昆山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智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凱茹建筑焊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花橋經濟開發區花橋國際社區項目83#
“6.30”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