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連續4起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
2004年7月17~18日接連發生4起氣瓶爆炸事故,其中1起重大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事故均為使用新充裝的氣瓶時,引火即發生爆炸.
7月17日10月30分,市直機關2號院內,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鍋爐房有關人員在進行暖氣管道維修作業時,使用的氧氣瓶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所用氧氣是由光明溶解乙炔氣廠于7月16日上午在保定市開達熱電有限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灌裝,井于當日13時左右由西城五交化馮某將兩瓶氧氣送交機關2號院鍋爐房班長于某,其中1瓶在使用中發生爆炸。
7月17日18時10分,杰達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職工,在廠區內進行焊接作業時,氧氣瓶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4人輕傷的重大事故。所用氧氣是由南二環氣體供應站在保定市開達熱電有限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灌裝2瓶,其中一瓶送到杰達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時發生爆炸。
7月18日8時20分,五堯鄉康樂洗浴中心暖氣維修時,發生氧氣瓶爆炸事故,傷3人,其中重傷1人。所用氧氣是由南二環氣體供應站在保定市開達熱電有限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灌裝,并于17日下午送達(當時送達氧氣、乙炔氣各1瓶),使用時發生爆炸。7月18日10月30分,槐茂醬菜廠內,新市區明興水暖安裝隊在進行鍋爐維修時,發生氧氣瓶爆炸事故,造成傷2人,其中重傷1人。所用氧氣是光明溶解乙炔氣廠16日在保定市開達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灌裝,17日下午送達槐茂醬菜廠,使用時發生爆炸。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除第3起事故氣瓶外,其他事故氣瓶均屬粉碎性爆炸,且爆炸能量極大,呈現化學性爆炸的特點,
(2)4起事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且氣瓶均屬同一氧氣站充裝,呈現化學性爆炸的典型特征,
(3)對爆炸氣瓶殘片內壁進行分析,氣瓶內壁未見積炭,判斷氣瓶化學性爆炸是由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爆炸。
綜上所述,氧氣充裝站未按規定對充裝前氣瓶內殘留氣體進行檢測,致使某充裝氣瓶中殘留有可燃氣體,竄人其他同排氣瓶,在使用過程中遇激發能引起化學性爆炸,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操作人員培訓不到位。16人中僅9人參加過培訓,持證上崗率不足60%,部分人員對氣瓶充裝前的有關規定不熟悉。
(2)制度不落實,對氣瓶檢測登記把關不嚴。未按規定對充裝前氣瓶內殘留氣體進行檢測,沒有在所充裝的氣瓶上粘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標準規定的警示檢簽和充裝標簽。
(3)有失對瓶裝氣體經銷單位的安全管理。
(4)檢測手段缺乏,無剩余氣體檢測的專用儀表設備,殘留氣體性質的確認只是用鼻子聞.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氣瓶充裝是防止類似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線。有關監察部門聯合組織召開全市各氣瓶充裝站負責人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對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組織認真細致的安全檢查,重點按照GB14194—93,檢查“充裝前的檢查與處理”是否得到落實;嚴格執法,對不符合充裝條件的單位,堅決予以取締。
2.各行業管理部門、各大企業(公司)要認真吸取這次事故教訓。對下屬單位進行—次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從嚴治內,強化管理;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加強在崗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一定要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開達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要加緊進行安全生產條件的自查整改,整改結束后,立即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安全評價單位提交安全評定和驗收申請書,經安全評價和專業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4.在市質監局的監督指導下,開達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勞動服務分公司氧氣站要積極配合,做好在封532瓶氧氣的排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