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云區景泰街松柏東街30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2021年4月24日15時30分許,白云區景泰街松柏東街30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近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發布了這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2021年4月24日7時許,譚某明等5名作業人員開始進行外墻腳手架拆除作業。 當日15時許,外墻腳手架完成拆除,上述5名人員分散于不同位置進行后期清理材料工作,譚某明獨自在東南側二樓外飄平臺上(距離地面4.52米)整理拆除下來的鋼管。 15時30分許,譚某明身體失衡,從平臺邊緣墜落,頭部著地,造成創傷性顱腦損傷。 當日19時許,譚某明因創傷性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監控視頻顯示,譚某明墜落時身上未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繩,其佩戴的安全帽在落地瞬間脫離、彈飛,判斷其未系好安全帽扣繩。 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冒險作業,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譚某明在距離地面4.52米的高處作業,未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表3A14的規定佩戴安全帶,未正確佩戴安全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導致未能得到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護,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架子工不佩戴安全帶,一直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難點和痛點,但腳手架上墜落事故卻時常發生!不好帶、不方便一般就是違章的理由,管理中也顯得力不從心。但不佩戴就真的沒事嗎?下面案例都是真實發生的:
以前案例:
7月22日,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某工地,一名50歲男子在三樓作業時從腳手架上墜落,被4根鋼筋貫穿點此免費領取安全資料全套編制模板。
3月23日7時55分左右,潁上縣碧桂園·天譽二標段項目,1名腳手架班組工人在進行腳手架拆除作業時,不慎從26層墜落至地面死亡。
2020年2月25日上午8點30分左右,界首市復興西路安置區項目,架子工馬某杰在A8#樓搭設塔吊附墻操作平臺時,不慎從19層墜落,120到達現場后確認死亡。
2020年1月14日,在海淀區畫眉山東路東側翠湖科技園施工現場,北京佳苑佳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腳手架過程中不慎從高處墜落,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19年12月9日,常州市某工地, 2名架子工人到15#樓6層修復外挑平網時,其中1名工人發生意外墜落(墜落高度18米左右),項目部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立即將其送至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搶救無效于當日上午11時左右死亡。
2019年8月21日,揚州市某工地,1名工人在1#樓10層腳手架上張掛安全網時,違反操作規程,高處作業時未系安全帶,導致從10層外腳手架上墜落(墜落高度30米左右),項目部立即將其送至揚州武警醫院搶救,搶救無效于下午15時45分左右死亡。
2019年8月20日,常州市某工地,1名架子工在3#樓14層西立面張掛水平挑網時,不慎從14樓(+37.3米)墜落到首層挑網(+17.0米),然后從首層挑網墜落到地下室頂板面(-1.2米),項目部立即撥打120將其送至金壇區人民醫院搶救,搶救無效于上午9時左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