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1·5在建民房腳手架事故
事故經過:2019年1月5日上午11時08分,大洋鄉可山村村民林元星在建房屋澆灌過程中發生腳手架滑落導致現場人員掉落。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撥打110和120,事故造成4人當場死亡,8名受傷人員送醫救治,其中1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在建民房斜屋面部位支撐體系受力不均衡、傳力不連續,未拉結形成整體受力,架體整體穩定性差,砼澆時未針對斜屋面特點,采取對稱有效方式,導致模板局部失穩,造成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傾覆滑落,引起外墻腳手架二次倒塌。
(二)間接原因
1.現場施工管理混亂。水泥施工現場負責人陳文芳、林兆瓊,模板施工現場負責人林明道均無作業專業技術知識,安全意識淡薄,現場只是憑經驗安排工作進度,設備設施條件較為簡易,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外架未懸掛安全防護網,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
2.建房審批手續不齊全擅自施工。戶主林元星向涵江區大洋鄉可山村提出建房申請后,在未取得大洋鄉批復前,自行設計、自行施工,導致該建筑設計、建筑材料和建筑質量存在缺陷。在收到大洋鄉國土所、村建站2019年1月3日核發的停建通知書后,仍指揮現場作業人員冒險作業。
3.對農村自建房擅自施工巡查不到位。涵江區大洋鄉可山村作為本村綜合治理的第一責任人,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未認真組織本轄區巡查,日常巡查不到位,在發現本村村民在建房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擅自施工后,未制止或上報包片領導、村建站、土地所及鄉政府,未繼續跟蹤該村民新宅建筑施工情況。涵江區大洋鄉鄉政府村建站、涵江區大洋鄉國土所未全面履行治理屬地責任,村建站對轄區內村建監管缺位,未對轄區范圍內村民建房特別在安拆模板、搭拆腳手架等關鍵環節加強必要的技術指導。涵江區大洋鄉包村干部未及早發現戶主林元星在建房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擅自施工,直至1月3日才發現。在國土所、村建站各自立即下發了停建通知單后,大洋鄉政府未組織相關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其擅自施工,1月5日事故發生,大洋鄉政府制止不力。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涵江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牢固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要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實各行業、各部門、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責任,堅決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農村建房的規范管理。涵江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要求,迅速制定相應的農村建房具體管理辦法,進一步理順農村建房安全管理體制機制,規范辦理流程,厘清監管責任,依法嚴格監管。
(三)強化農村建房的監管工作。涵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認真履職,進一步規范和整頓農村建房市場,明確監管要求,壓實監管責任。要在全區開展農村建房領域專項安全檢查,特別要加強對轄區內建設項目特別是自建房屋的檢查和指導,及時發現并嚴厲查處農村私房違法超規模建設行為。各鄉鎮要對轄區內所有農村在建房項目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并加大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同時要強化鄉鎮監管人員農村建房領域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知識教育培訓,提高鄉鎮執法人員的監管能力,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要及時報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堅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涵江區各級各部門要以這起事故為戒,以問題為導向,迅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深入分析問題成因,找準薄弱環節,建立隱患整改臺賬,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