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卓越梅林中心廣場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14年6月23日10時左右,卓越梅林中心廣場一期三棟1001室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名人員死亡。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立即派員前往事故現場開展調查。
2014年7月4日,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經區政府批復同意,成立了由區安監局牽頭,區監察局、福田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住建局為成員單位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工作。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發時間:2014年6月23日10時左右;
(二)事發地點:卓越梅林中心廣場一期三棟1001室;(三)事故類別:觸電;
(四)傷亡情況:死亡1人(郭振輝,男,29歲,廣西人);
(五)直接經濟損失:45萬元。
二、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工程發包方:深圳市瑞捷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為王麗華,公司地址為深圳市寶安區民治街道民康路東明大廈529、531。
工程承包方: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麗明,公司地址為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文匯社區前進一路309-2號。
三、事故經過
2014年5月27日,深圳市瑞捷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為其公司的新辦公場所(卓越梅林中心廣場一期三棟1001室)安裝中央空調,與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工程造價為6萬元的中央空調安裝工程合同。6月23日10時許,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聘請的工人郭振輝在安裝中央空調時觸電,經工友送往附近的梅林醫院進行救治,無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認定
(一)直接原因
死者郭振輝安全意識薄弱,無電工資質違章、違規從事電工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對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性質
這是一起工人郭振輝無電工資質違章、違規作業,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對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 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郭振輝,安全意識薄弱,無電工資質違章、違規從事電工作業,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鑒于郭振輝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予處理。
(二)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系空調安裝工程承包單位,對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管理責任。建議由區安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單位進行處理
六、整改措施
(一)深圳市嘉寶成電器有限公司應加強對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并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加強對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的學習,增強自身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行為。
(三)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走形式、不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