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關于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執行蒸汽排放聯鎖檢查調試試驗過程中觸發安注運行事件
據國家核安全局官網通告:2020年10月27日6:4:27,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處于運行狀態,核功率為1.64%FP。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執行蒸汽排放聯鎖檢查調試試驗過程中觸發安注運行事件。
截至目前,我國從未發生過二級及其以上的運行事件。
一、運行事件描述
2020年10月27日6:4:27,福清核電廠5號機組處于運行狀態,核功率為1.64%FP。運行人員在執行調試試驗程序檢查汽輪機大氣釋放閥特性中,按照規程將大氣釋放閥壓力設定值由7.45MPa.g降低至7.35MPa.g時,主蒸汽系統2環蒸汽壓力異常降至6.172MPa.g,觸發蒸汽管道壓差高保護信號,安注系統動作并停堆,所有控制棒下落至堆底,保護系統正常響應。運行人員立即執行事故規程,將機組控制在安全狀態。
整個事件過程中,三道安全屏障完整,無放射性釋放,反應堆處于安全狀態。此次事件根據《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準則4.1.4“導致專設安全設施和反應堆保護系統自動或手動觸發”,被界定為運行事件。
二、運行事件定級及后續監管要求
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界定為0級事件。
福清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做好本事件相關的經驗反饋工作,并按照《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相關要求,在事件發生后30天內向國家核安全局和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提交事件報告。
從經驗反饋角度出發,國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電廠營運單位汲取本次運行事件經驗教訓,在執行調試試驗前,認真研判和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事件。
備注:國際核事件分級表(INES)1-3級為事件,4-7級為事故。0級屬于偏差,不在INES表內,也不在核應急范圍內,僅用于電廠糾正偏差和經驗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