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窒息!住建部公布2019年建筑事故共773起,904人死亡!
一、總體情況
近日,住建部發布關于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通報,小編看到這些數字覺得非常的痛惜,真的是安全無小事,根據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統計數據,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進行如下通報
2019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773起、死亡904人,比2018年事故起數增加39起、死亡人數增加64人,分別上升5.31%和7.62%。
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有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17個省(區、市)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二、較大及以上事故情況
2019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23起、死亡107人,比2018年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增加20人,分別上升4.55%和22.99%;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3人。
全國有16個省(區、市)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河北發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1人,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上海發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江蘇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河南發生較大事故3起、死亡9人;貴州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8人;甘肅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廣東、四川各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6人;湖南、浙江、山東、吉林各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5人;黑龍江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安徽、遼寧、西藏各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三、事故類型情況
2019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按照類型劃分,高處墜落事故415起,占總數的53.69%;物體打擊事故123起,占總數的15.91%;土方、基坑坍塌事故69起,占總數的8.93%;起重機械傷害事故42起,占總數的5.43%;施工機具傷害事故23起,占總數的2.98%;觸電事故20起,占總數的2.59%;其他類型事故81起,占總數的10.47%。
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類型劃分,土方、基坑坍塌事故9起,占事故總數的39.13%;起重機械傷害事故7起,占總數的30.43%;建筑改建、維修、拆除坍塌事故3起,占總數的13.04%;模板支撐體系坍塌、附著升降腳手架墜落、高處墜落以及其他類型事故各1起、各占總數的4.35%。
四、形勢綜述
2019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與2018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復雜。一是部分地區事故總量較大,如四川(117起,126人死亡)、江蘇(75起,88人死亡)、安徽(60起,67人死亡)、重慶(59起,61人死亡)、廣東(55起,61人死亡)。二是部分地區死亡人數同比上升較多,如四川、安徽、河北、新疆等地區死亡人數同比上升均超過50%。三是群死群傷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別是發生了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機墜落(11人死亡)和上海長寧“5·16”廠房坍塌(12人死亡)兩起重大安全事故,人員傷亡慘重,影響極為惡劣。
在較大及以上事故方面,以土方和基坑開挖、模板支撐體系、建筑起重機械為代表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事故占總數的82.61%,依然是風險防控的重點和難點;管溝開挖坍塌事故占總數的13.04%,現場管理粗放、安全防護不到位、人員麻痹大意是重要原因;既有房屋建筑改造、維修、拆除施工作業坍塌事故占總數的13.04%,相關領域風險隱患問題日益凸顯;市場主體違法違規問題突出,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問題的事故約占總數的80%,存在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問題的事故約占總數的60%,存在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履職問題的事故約占總數40%。
以下是中國建筑網給大家帶來的關于工地安全教育內容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工地安全教育內容: 1、我國建筑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是: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思想。 2、安全生產的原則是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是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3、必須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及“文明施工守則”。 4、建筑企業,根據歷年來工傷事故統計:高處墜落約占40~50%,物體打擊約占20%,觸電傷亡約占20%,機械傷害約占10~20%,坍塌事故約占5~10%,因此,預防以上幾類事故的產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傷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6、企業職工、合同工、臨時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變換工種培訓和項目經理部的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區域吸煙和動火。 8、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予以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臨邊和陡坡進行施工時必須系上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擲物體,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2、建筑業屬于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和年齡未滿16周歲的兒童從事建筑生產的人員。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產車間)吸煙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煙,電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于30cm。 14、如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 ①切斷電源,如拉下閘刀、保險絲等;②用木棍挑開電源;③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開觸電者的干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萬一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干燥的木棍、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15、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懸掛滅火器,工地一旦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原因、地點,并要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 16、發生火災時,現場所有人員都要積極撲救火勢,并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17、如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和主管部門,不得瞞報和謊服。 18、發生傷亡事故后,因搶救人員的需要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繪制現場簡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拍照。 19、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安全機構和司法部門的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