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7·4”城市燃氣管道泄漏爆炸較大事故調查報告
2017年7月4日,松原市寧江區繁華路發生城市燃氣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楊晶,國務委員王勇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責,嚴防此類事故發生。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省長劉國中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派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武代表省委、省政府,立即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巴音朝魯書記、劉國中省長通過視頻指揮救援,并連夜趕到松原,查看事故現場,了解救援進度,看望受傷人員。召開救援指揮部緊急會議,對全面做好傷員救治、安全生產排查整治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2017年7月5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省政府決定對松原市城市燃氣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實行提級調查,成立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松原市“7·4”城市燃氣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由省安全監管局局長柴偉任組長,省安全監管局、公安廳、監察廳、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計生委、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松原市人民政府派員參加,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依法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并聘請燃氣、消防、安全等方面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各項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勘測、模擬踏查、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調查認定,松原市“7·4”城市燃氣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7年7月4日13時23分許,松原市廣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公司)在對松原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繁華路(烏蘭大街至五環大街段)道路改造工程,實施旋噴樁基坑支護施工時,旋噴樁機將吉林浩源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源燃氣公司)在該路段埋設的燃氣管道(材質PE,管徑110mm,工作壓力0.3MPa,埋深3.9m)貫通性鉆漏,造成燃氣(天然氣,下同)大量泄漏,擴散至道路南側的松原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區和道路北側的市醫院綜合樓內,積累達到爆炸極限。14時51分26秒,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內的燃氣遇隨機不明點火源發生爆炸,爆炸能量瞬即波及并傳遞引爆泄漏點周邊區域爆炸氣體(見圖1),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區和市醫院綜合樓及周圍部分房屋倒塌、起火燃燒及設備設施毀損(見圖2),造成人員傷亡。
圖1 爆炸氣流從平房區推向繁華路北側的市醫院綜合樓
圖2 燃氣管道泄漏爆炸后現場
(二)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中,繁華路南側的市醫院總務科部分房屋倒塌,多處室內物品過火;繁華路北側的市醫院呈“ ”型的6層綜合樓(見圖3),沿繁華路走向的南側區域(簡稱南區,下同)和垂直于繁華路走向的東側區域(簡稱東區,下同),一、二樓門窗基本被炸飛,三、四樓部分窗戶的玻璃向內炸裂;南區一樓走廊兩側各有6個房間。其中,辦公室、上樓樓梯間過火熏黑嚴重,洗衣房、設備倉庫過火跡象明顯;東區一樓走廊兩側為藥房、核磁檢查室等功能間,一樓地板炸翻,走廊上方樓板炸塌;南區與東區走廊交匯處上方樓板向上翻起,“ ”型樓中間部分與各樓相通的辦公大廳玻璃頂棚全部震碎落地。從現場爆炸推力方向觀察,南區中部和東區走廊中部爆炸劇烈,向外輻射狀爆炸跡象明顯。
圖3 繁華路北側市醫院綜合樓平面示意圖
(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事故共造成 7人死亡(其中,當場死亡5人,住院醫治無效死亡2人),85人受傷(其中,重傷13人,輕傷72人)。
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419萬元。
(四)環境影響情況
事故發生后,環保部門對爆炸、燃燒點周圍環境進行監測。燃氣泄漏后發生爆炸、燃燒,可燃氣體瞬間燃燒消耗。經檢測,產生的廢氣及消防滅火產生的廢水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二、事故直接原因
(一)泄漏點確認
經現場開挖確認,泄漏位置在繁華路段坐標(坐標系松原市地理坐標),漏孔直徑約0.060m(見圖4),埋深約3.9m,距市醫院綜合樓南區墻體垂直距離為8.23m,距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墻體垂直距離為2.78m。
圖4 燃氣管道泄漏點
(二)燃氣擴散和積累原因分析
繁華路現場路面呈西偏北至東偏南走向,原道路行車路面寬7.0m;北側自路邊石至市醫院綜合樓外墻是人行道,寬度約1.7m;南側路邊石以外也是人行道,寬約1.0m,南側人行道以外有參差不齊的平房,離繁華路最近的平房外墻距路邊石2.4m,路邊石高出路面約0.15m。道路剖面結構(見圖5):上表層為瀝青混凝土,厚度約0.1m;中間層為水穩碎石,厚約0.3m;底層為固化土,厚約0.2m;共0.6m。現場路面瀝青混凝土、水穩碎石已經進行過開挖和原渣土回填,回填渣土主要是原路面翻起的瀝青混凝土、水穩碎石,殘塊大小不均,縫隙較大。泄漏的燃氣通過拔出的鉆桿鉆孔,大部分直接泄漏出地表面,在漏點上方周圍擴散,其余部分通過地下縫隙及松土層向周邊擴散。當日13:00—15:00西南風1級,對泄漏的燃氣的擴散影響很小,泄漏的燃氣迅速彌漫漏點周圍空間,擴散至周邊建筑物內。
圖5 泄漏點繁華路剖面管道位置圖
根據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提供的繁華路地下綜合管網圖,燃氣泄漏點繁華路斷面路面以下共有9條管道和線纜(見圖5):1條DN50路燈線,埋深0.32m;2條DN250供熱管道,埋深1.31m;1條DN200給水管道,埋深2.03m;1條DN600雨水管道(埋深2.19m);1組300×300水泥包封線纜管束,內有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光纖各1條,埋深均為1.2m;1條DN110中壓燃氣管道,登記埋深為2.7m。
現場勘驗,現狀燃氣管道與雨水管道水平間距為0.729m,不滿足《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規定的1.2m安全間距要求。燃氣管道距其他管道及線纜的間距滿足《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要求(管道管位及埋深依據市政工程管理局提供圖紙)。雨水管道現狀未與市醫院排污管道連通,市醫院各樓排污管道匯集到自建污水處理站獨立處理,排至郭爾羅斯大街的市政污水管道,未見爆炸氣體聚積爆炸、燃燒跡象。2條DN250供熱管道和1條DN200給水管道已拆除;原在市醫院綜合樓南側寬1.8m、近邊距市醫院辦公樓外墻2m、深1.5m的管溝已經拆除并回填;1個自來水閥井(自來水閥井中心距市醫院綜合樓南側外墻0.78m,距泄漏點15.43m)和1個接入市政供熱主線并分供給市醫院各樓的分熱閥井(閥井南側邊緣距市醫院綜合樓南側外墻延長線5.8m,東側邊緣距泄漏點13.65m),該閥井從繁華路總供熱線引入,供綜合樓的管線用水泥抹實穿出,進入綜合樓地下管溝。從上述情況分析,燃氣通過管道和線纜進入醫院綜合樓的可能性不大。
燃氣主要通過4條通道進入市醫院綜合樓(見圖6):第一條是通過松土層進入綜合樓底部的沉降空間,并進入地溝;第二條是洗衣房面向繁華路直開的門,并經與該洗衣房通向走廊的門,與東區走廊形成氣流通道入市醫院東區;第三條是通過敞開的門窗,直接擴散進入綜合樓各房間;第四條是市醫院綜合樓西側的戶外門。
圖6 燃氣進入市醫院綜合樓示意圖
燃氣主要通過2條通道進入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區(見圖7):第一條是通過回填土縫隙和松土層,經自建的沉井(沉井中心距漏點沿繁華路距離5.8m)進入下水管,再進入總務科水暖工辦公室,并在平房內擴散;第二條通道是通過門窗擴散到室內。
圖7 燃氣進入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區示意圖
(三)初始爆炸點確認
調取公安監控視頻顯示:爆炸發生于7月4日14時51分26秒(時間經公安部門校準),初始爆炸點位于繁華路南側的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內(見圖8)。
圖8 燃氣在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內引爆
(四)點火源分析
市醫院總務科平房內的多個室內空間燃氣積累到爆炸極限,室內電話、打印機、傳真機、自動加熱電熱水器等任意1臺電子設備的隨機啟動,均可成為點火源,引發燃氣爆炸。
(五)事故直接原因
旋噴樁施工中鉆漏中壓燃氣管道,導致燃氣(主要成份甲烷,相對密度(空氣=1)0.5548,)大量泄漏,擴散到附近建筑物空間內,并積累達到爆炸極限(5%-15.4V%),遇隨機不明點火源引發爆炸。
三、事故相關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繁華路改造施工單位。
1.廣發公司不具備施工能力,以欺騙手段承攬工程,對分包工程和臨時雇傭人員管理嚴重缺失,違法將部分工程轉包。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1)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未設置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憑掛靠人員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現有人員不具備施工能力。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虛假業績、設備數量及人員證明材料,騙取繁華路道路改造旋噴樁工程中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span>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3)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未在繁華路旋噴樁工程施工現場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4)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對繁華路旋噴樁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組織制定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建筑法》第四十六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四條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建筑施工現場人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吉建管〔2015〕24號)規定,未認真組織臨時雇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旋噴樁機操作人員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無證上崗。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筑法》第四十六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四條: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建筑施工現場人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吉建管〔2015〕24號)規定:持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已經取得證書3年以上的直接定級為中級工;取得證書不足3年的直接定級為初級工。具體工種為:建筑電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建筑施工現場內車輛司機(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高空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建筑樁機操作員。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6)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未與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地下燃氣設施保護方案,也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應當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7)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規定,在《繁華路雨水管道基坑支護方案》未經專家論證通過、監理機構審核同意、公用局項目辦審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旋噴樁施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8)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規定,第九條第一款將部分旋噴樁工程轉包給高慎偉個人,未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且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2.宏遠公司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分包工程管理缺失。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1)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違法承攬建安公司轉包的松原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違反《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未對分包單位實施嚴格管理,未認真審核分包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在明知分包單位提供虛假業績、設備數量及人員證明材料的情況下,仍將分包單位設備清單和相關材料報監理單位審核同意;對分包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置項目部和配備相關人員負責施工管理、違法將部分工程轉包的問題失管。
《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款: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第三款: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3)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未制定地下燃氣設施保護方案,也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探明燃氣管線具體位置,導致旋噴樁施工時將地下燃氣管線鉆漏。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燃氣設施運行安全;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4)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規定,旋噴樁施工技術交底不到位,在《繁華路雨水管道基坑支護方案》未經專家論證通過、監理機構審核同意、公用局項目辦審批同意的情況下,組織分包單位進行旋噴樁施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5)違反《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5〕6號)規定,施工現場部分管理人員未取得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崗位資格證書,無證上崗。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5〕6號)規定:凡沒有參加崗位培訓,沒有取得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6)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建筑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未認真組織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無計劃、無教案、無教學組織,考核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職責不明,不具備相應的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
3.長春新星宇建安公司違法違規,轉包中標工程,且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1)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中標松原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將剩余工程轉包給宏遠公司。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第二款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將松原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轉包給宏遠公司后,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宏遠公司、廣發公司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等違法違規問題失管。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二)繁華路燃氣管線施工單位
4.浩源非開挖公司無施工資質和施工管理人員,通過轉包長期從事地下燃氣管線工程施工。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1)違反《建筑法》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自成立以來從未取得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經安順公司等施工單位轉包,從事浩源燃氣公司地下燃氣管線工程施工。
《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第二款: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未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3)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違反《建筑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事故管線未按設計安裝閥門。
《建筑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筑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5)違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未按照實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⒐n案造假,事故管線實際位置與竣工圖嚴重不符。
5.安順公司違法違規,轉包中標工程。
違反《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中標的浩源燃氣公司地下管線工程轉包,且轉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浩源非開挖公司。
(三)浩源燃氣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燃氣設施保護不到位,應急管理工作缺失。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未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不明晰,安全檢查、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制度不完善,搶維修操作規程不具體。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落實。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認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考核流于形式,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差,安全知識匱乏,搶維修人員不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燃氣管線保護措施不落實。未認真吸取以往燃氣管線泄漏事故教訓,健全完善燃氣管線安全保護措施。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未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簽訂《地下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告知書》的情況下,允許施工單位在燃氣管道附近施工;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巡線人員未在施工現場進行指導和監護,在施工單位挖探坑未查明燃氣管道位置的情況下,仍同意其進行旋噴樁施工。
(4)燃氣設備運行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第一款和第三款及《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對壓力管道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辦理使用登記,事故燃氣管道長期超設計壓力(設計壓力0.2MPa,運行壓力0.3MPa)運行;違反《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規定,燃氣中加臭劑濃度不符合標準;違反《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4.2.9規定,未定期檢查閥門,對損壞閥門進行及時維修,導致事發后燃氣泄漏點附近閥門無法關閉。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第3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33.《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5)應急準備工作缺失。未按《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3.0.6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4.6的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燃氣泄漏后爆炸(著火)前的危險性分析和應急處置措施缺失;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搶維修人員和應急裝備、器材配備嚴重不足,只有9名搶維修人員、1輛搶修車和1臺燃氣濃度檢測儀;應急培訓嚴重缺失,搶修人員應急知識嚴重缺乏,應急演練走過場,2016年應急演練只有2名搶維修人員參加;公司燃氣管網運行圖不完整、不準確,搶維修人員不熟悉閥門位置。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燃氣事故統計分析制度,定期通報事故處理結果。
燃氣經營者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6)燃氣泄漏應急處置不力。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未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主要負責人到達泄漏現場后,沒有認真分析、研判泄漏嚴重程度,未組織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和疏散周邊相關單位人員,并勸離消防救援人員后自行離開現場;違反《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5.2.1、5.3.5和5.3.7規定,從泄漏到爆炸近90分鐘的時間內,現場搶修人員未及時關閉泄漏點周邊閥門阻斷氣源,導致燃氣大量泄漏,未對現場及周圍建筑物的燃氣濃度進行檢測和監測,未有效組織人員疏散,特別是未疏散市醫院的人員,致使傷亡擴大;違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搶維修主管在事發后主導搶維修人員向事故調查組做偽證。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第5.2.1 條: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根據燃氣泄漏程度和氣象條件等確定警戒區、設立警示標志。在警戒區內應管制交通,嚴禁煙火,無關人員不得留在現場,并應隨時監測周圍環境的燃氣濃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7)項目建設管理違法違規。違反《建筑法》第二十二條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明知浩源非開挖公司沒有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資質和施工專業技術人員,一直允許其對本單位燃氣管線非開挖工程進行施工;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未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燃氣管道建設項目未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質量監督;違反《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12.5.5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未認真組織事故燃氣管道工程驗收,竣工檔案造假,造成事故燃氣管道實際位置與竣工圖嚴重不符,且未按設計安裝閥門,事故燃氣管道與雨水管道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包括事故燃氣管道在內的大部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燃氣管理部門備案。
《建筑法》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建筑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12.5.5:工程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1.審閱驗收材料內容,應準確、完整、有效。2.按照設計、竣工圖紙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查??⒐D應真實、準確,路面標志符合要求。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四)監理單位。
1.卓信監理公司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對施工單位違法違規問題失管。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1)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未派專業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履行監理職責,僅由監理員行使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在施工單位按照《繁華路雨水管道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案》4.1(3)項規定挖探坑,在未探明燃氣管線埋設深度和實質線位的情況下,放任施工單位在燃氣管線附近施工。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3)違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原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規定,監理工作失職,對施工單位資質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審查不認真,未發現項目承包單位轉包、分包單位將部分工程再次轉包個人、分包單位不在施工現場設置施工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缺少“類似工程業績”、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4)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認真履行審查職責,在《施工組織設計》沒有明確燃氣管道安全技術保護措施、《繁華路雨水管道基坑支護方案》沒有明確燃氣管道安全技術保護措施且未經專家論證通過的情況下,允許分包單位進行旋噴樁施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5)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5.2.11和卓信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質量監理程序”第二款規定,未認真履行現場監理職責,監理員擅離職守,在事故發生時未對旋噴樁工程進行旁站式監理。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卓信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中“質量監理程序”第二款:全方面、全過程、全環節的旁站監理。駐地監理組必須通過旁站監理對承包人各項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進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監理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助理人員(監理人)擔任,實行全方位、全過程、全環節的監理。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檢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現場施工人員及其它施工條件與批準的單項工程開工報告是否符合;(2)采用全過程旁站、部分時間旁站和巡視等方法檢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作工藝,對違反施工技術規范和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方法和工藝操作行為及時發出警告合作出現場指令;(3)對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穩定工序和不易測控的工序必須采用全過程旁站,“盯”在施工現場監督,并在監理獨立平等的檢驗表中“結論”欄里填寫監理旁站施工所見到的施工情況、外觀鑒定意見及各種質檢質保資料的規范情況等,作為簽發承包人工序檢驗申請批復的依據。這樣就構成一套完整的與承包人平行的監理資料,工程項目質量情況有根有據,避免“盲簽”和質量失控。(4)進行每道工序或單項完工后的檢查驗收;(5)對隱蔽工程進行覆蓋前的檢查。
(6)違反卓信公司《安全監理的原則和內容》5.5、《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和《施工安全監理的方法與措施》1.3、2.4規定,執行監理工作制度不嚴格,未建立安全監理臺賬,監理日志不完整;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排查無記錄;未吸取旋噴樁施工鉆漏自來水管道事故教訓,責令施工單位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2.三全監理公司不履行監理職責。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1)違反《建筑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浩源非開挖公司不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資質,承包浩源燃氣公司地下燃氣管線工程,特別是對施工單位未按照實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事故管線未按設計安裝閥門,竣工檔案造假,事故管線實際位置與竣工圖嚴重不符等問題未履行監理職責。
《建筑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2)違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拒不配合事故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四、政府相關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公用局項目辦不認真履行項目管理職責,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違法違規問題失察失管。
(1)違反《建筑法》第十條第二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規程》第十三條規定,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過期,且未經發證機關核驗,向松原市住建局安監站提交《恢復施工安全監督申請報告書》后,安監站明確提出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情況下,組織繁華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建筑法》第十條第二款: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規程》第十三條:中止施工的工程項目恢復施工,建設單位應當向監督機構申請辦理恢復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并提交經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工條件驗收報告。
監督機構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復工條件驗收報告后,經查驗符合復工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發放《恢復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對工程項目恢復實施施工安全監督。
(2)違反《建筑法》第四十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未向施工單位提供準確、完整的地下燃氣管道有關資料。
《建筑法》第四十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會同施工單位與燃氣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對施工單位在《繁華路雨水管道基坑支護方案》未經專家論證通過、監理機構審核同意的情況下,組織旋噴樁施工的問題失察失管。
(4)對施工單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轉包及分包單位不具備施工能力、現場管理缺失、再次轉包問題失察失管。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5)對監理單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未按要求配備監理人員及監理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等問題失察失管。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6)對圖紙會審、專項施工方案審查不嚴格;未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實施有效安全監督管理。
(二)松原市燃氣管理中心對燃氣企業監管不力。
(1)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照“三定”規定確定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地下燃氣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認真檢查和竣工驗收,對浩源非開挖公司無施工資質進行地下燃氣管道施工且建設項目竣工檔案造假問題失管;未認真組織燃氣企業開展有針對性安全教育培訓,導致浩源燃氣公司搶維修人員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業務能力。
(2)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未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對浩源燃氣公司未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及應急演練走過場、搶維修人員滿足不了工作需要、隱患排查不認真、未及時排查治理閥門隱患、施工現場指導監督責任不落實、未與施工單位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燃氣管道長期超壓運行、燃氣中加臭劑濃度不符合要求等違法違規問題失察失管。
(3)未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對浩源燃氣公司多次發生的燃氣管線泄漏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并定期通報事故處理結果。
(三)松原市公用事業局履行建設單位和行業管理部門職責不認真,對公用局項目辦、燃氣管理中心存在的問題失察失管。
(1)未認真履行市政建設工程管理職責,對公用局項目辦疏于管理,監督指導不力,導致公用局項目辦對施工、監理單位管理缺失。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2)對松原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繁華路段)《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過期、《恢復施工安全監督申請報告書》未經批準情況下違法違規組織施工問題,總承包單位轉包、分包單位再次轉包、監理單位不按規定配備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問題失察。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3)未認真履行燃氣行業管理職責,對燃氣行業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不力,對燃氣管理中心不認真履行職責和燃氣企業存在問題失管失察。
(4)對燃氣事故信息報告、應急隊伍和裝備能力建設、應急處置等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不力。
?。?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outline: 0px;text-size-adjust: non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webkit-font-smoothing: antialiased">5)對在燃氣管道附近施工,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的問題失管。
(四)松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履行建設工程監督管理職責不認真。
對建設工程施工監督檢查不到位,對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標段)《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過期、不具備施工條件組織施工、施工單位轉包和分包單位轉包、監理公司不認真履行職責、燃氣管道施工單位不具備資質施工等問題失察;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備案監管不力,應急預案備案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宏遠公司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不符和廣發公司沒有制定應急預案的問題失察。
(五)松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燃氣壓力管道監管缺位。
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 號)第四條規定,對浩源燃氣公司的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查;未按照《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2003]206號)、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三條、《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有關問題的復函》(質檢特函[2016]1號)規定,對浩源燃氣公司新建管道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該公司在用壓力管道未進行定期檢驗、辦理使用登記和長期超壓運行問題失管。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 號)第四條: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縣以上地方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等特種設備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修理過程,應當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內容來自: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