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華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1” 謊報較大火災事故
事故經過:
(一)事故發生前施工作業情況。
2018年3月1日7時30分左右,遷安天良公司4名作業人員雷永(現場作業臨時負責人)、李藺杰、趙忠、張永新在唐山華熠公司苯加氫車間副主任魏永佳、車間安全員董晨陽帶領下來到苯加氫車間檢修作業現場。魏永佳、董晨陽口頭向遷安天良公司4名員工交代了當天的施工任務:新增一條從酸水進料泵到酸性污水暫存罐之間的管道,需預制一根直徑25毫米、長度約30米左右的鋼管,通過罐頂備用口進入罐內。魏永佳、董晨陽向現場作業人員口頭介紹了酸性污水暫存罐內的介質情況,儲罐內可能會有可燃性氣體,周圍環境內有苯類等危險物質,不能隨意動火等情況,并告知周圍生產設備的危險性及注意事項。作業前,董晨陽使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對現場環境進行了檢測,具備動火條件,隨后遷安天良公司史國瑞、唐山華熠公司安全部工程師袁明月、設備部工程師李全生和苯加氫車間丙班班長王振在現場辦理了動火作業票、登高作業票和臨時用電作業票。之后,王振、史國瑞、袁明月離開作業現場。8時左右,遷安天良公司作業人員對新購買的2個電焊機(神祺牌,型號:ZX7-400)和1個氣割機(久源牌,型號:601-100)進行組裝。組裝完畢后,開始在酸性污水暫存罐西側5、6米處地面對廢舊鋼管進行切割、焊接,開始管道預制工作,魏永佳、董晨陽在現場監護。11時左右,李藺杰、雷永、趙忠到酸性污水暫存罐罐頂拆卸備用口盲板。用扳手拆卸了5條螺栓后,剩余3條因銹蝕嚴重無法拆卸。在魏永佳叫來苯加氫車間當班巡檢人員董麗偉送來手鋸和黃油后,遷安天良公司作業人員繼續使用抹上黃油的手鋸切割剩余的螺栓。11時15分左右,魏永佳安排董麗偉進行現場監護,交代現場人員11時30分吃飯,13時接著干活,隨后便和董晨陽離開了作業現場。現場作業人員將備用口盲板拆下后拿到地面實施電焊機打孔作業,但未對備用口采取封堵等處置措施,酸性污水暫存罐內爆炸性氣體溢出。11時30分左右,現場所有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到唐山華熠公司食堂吃飯。
(二)事故發生經過。
12時左右,遷安天良公司史國瑞、雷永、李藺杰、趙忠、張永新5人吃完飯后回到作業現場。當時唐山華熠公司董麗偉已在作業現場,于楠在現場附近的車間裝置區進行巡檢。由于作業現場沒有不銹鋼焊條,氧氣瓶缺少防震膠圈和瓶帽,致使施工作業無法繼續進行,史國瑞便安排4名作業人員收拾工具到南區干活,他去買不銹鋼焊條、防震膠圈和瓶帽。史國瑞走后,張永新在地面收拾氧氣帶,李藺杰、雷永、趙忠及董麗偉到酸性污水暫存罐罐頂上收拾現場作業工具。12時20分左右,在酸性污水暫存罐頂收拾工具的過程中,由于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從備用口逸出的和罐內的爆炸性氣體爆燃并發生著火,導致罐頂的李藺杰、雷永、趙忠、董麗偉及正在車間裝置區巡檢的于楠受傷。
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拆除酸性污水暫存罐罐頂備用口盲板后,未采取封閉措施, 因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從備用口逸出的和罐內的爆炸性氣體爆燃發生著火。
間接(管理)原因:
1.唐山華熠公司主體責任不落實。 (1)施工項目違法發包。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①的規定,將本公司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施工資質的遷安天良公司。 (2)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違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
應急救援:
事故發生后,唐山華熠公司立即啟動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公司生產副總劉革芹、安全副總劉春生、總經理常余良先后到達事故現場,組織現場人員滅火并搜救受傷人員。至12時30分左右,現場共發現3名受傷人員,分別位于酸性污水暫存罐西南側裝置二層平臺(后經確認為唐山華熠公司當班巡檢人員于楠,事故傷者)、酸性污水暫存罐東南側管架上(后經確認為遷安天良公司施工人員雷永,于3月2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及裝置區南側水泥路面上(后經確認為遷安天良公司施工人員李藺杰,于3月2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唐山華熠公司立即安排車輛將3名傷者送往唐山市工人醫院豐南醫院進行救治。13時左右,酸性污水暫存罐火情被徹底撲滅。此后,公司實際控制人蘇鐵恩,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蘇永春先后到達事故現場,但于不久后相繼離開,蘇鐵恩因年齡較大在公司辦公室休息,蘇永春離開公司前往天津洽談業務。在事故救援的同時,唐山華熠公司組織對當天現場作業人員進行了清點核對,發現還有2人失聯,隨后現場繼續對失聯人員展開搜救。13時30分左右,搜救人員在酸性污水暫存罐南側的導熱油爐房東側發現1名傷者(后經確認為唐山華熠公司現場監護人員董麗偉,于3月1日經搶救無效死亡),送往唐山市工人醫院豐南醫院。14時30分左右,在酸性污水暫存罐內發現最后一名失聯人員(后經確認為遷安天良公司施工人員趙忠,于3月1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唐山華熠公司組織人員打開酸性污水暫存罐人孔將罐內殘留污水放出,于16時40分左右,利用吊車將其救出,送往唐山市工人醫院。至此,事故救援工作結束。
防范措施:
(一)切實吸取事故教訓。豐南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刻汲取唐山華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1”謊報較大火災事故的沉痛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意見,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紅線,從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持續深入開展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所有層級、各類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切實把壓力傳導到基層,工作落實到企業,徹底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唐山華熠公司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要加強對外委施工單位相關資質的審查。施工項目發包前,要對外委施工單位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組織機構和三項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員工勞動合同及工傷保險繳納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嚴禁將公司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施工資質的外委施工單位。二要加強對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加大對外委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力度,確保外委施工單位人員熟知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施工作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風險告知,督促外委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履行審核程序。要對外委施工單位的作業現場實施全過程監督檢查,嚴查各類違規違章行為,確保生產作業全過程的安全。三要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報告制度。要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行業動火等特殊作業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三〔2017〕166號)文件要求,在進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之前,要向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由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專家或督促企業聘請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作業安全。四要及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做好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事故。 (三)河北豐南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要切實落實屬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要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意見》要求,嚴格履行屬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切實加大對轄區內高危企業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嚴密組織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包企人員嚴格履行包企職責,確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要求落到實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豐南區安全監管局要切實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和綜合協調力度。要按照國家、省、市一系列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力度,督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報備制度,加強外委施工單位和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要充分發揮區安委辦綜合協調作用,加大對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鄉鎮(園區)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豐南區委、區政府要切實發揮領導責任。要嚴格落實《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鄉鎮(園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和各職能部門的督查力度,督促其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和“行業監管”職責。要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的要求,繼續強力推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切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前期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和問題,要進行“回頭看”,確保事故隱患按時整改落實到位;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律采取停產停工整改措施,實行掛牌督辦,明確專人跟蹤督辦,確保按期整改銷號;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企業,必須停產停業整改,確保不發生問題。同時,要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發現就要處理”原則,對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按照嚴重程度、整改情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企業及責任人的責任;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及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