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9·27”較大燃氣泄漏爆燃事故
事故經過:
9月18日,中衛市供電局辦公室主任麥長江接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來的《關于電纜遷移的通知》,9月20日轉到運維檢修部專責張棟,張棟拿到函件,經請示運維檢修部主任梁俊后,電話通知運維檢修部輸電運檢組副組長王巍清,說明政府因邵橋道路改造工程需要進行穿渠橋梁建設,原10KV高壓電纜在工程施工開挖范圍內,要求供電局于9月20日前將該電纜遷移。隨后,王巍清兩次分別與張棟、寧夏天凈天源電力有限公司沙坡頭項目部項目經理陳捍衛到準備施工的現場查看,并在9月25日中衛市供電局生產口晨會上作了匯報。當時主持會的供電局副總工程師王瑞宏同意安排施工。9月26日下午,王巍清和陳捍衛一起到邵橋橋頭進行現場勘查,因渠中有水通過,不易開挖,經商量采取頂管方式通過。由陳捍衛負責安排施工人員,并在29日完成工作。陳捍衛隨即給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經理王光電話聯系了頂管事宜。2012年9月26日下午17時左右,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準備在中衛市沙坡頭區長城街與邵橋路交叉口東側進行水平定向鉆施工,因寧夏深中天然氣發展有限公司巡線員張學未允許而沒有進行施工(理由為地下有燃氣管道)。2012年9月27日上午9時,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劉生澤領著施工人員何澤龍(施工隊長兼司鉆工)、李華、張永祥、劉平、馬俊海、胡愛平再次到中衛市文昌鎮邵橋招待所施工地點,到達現場后,何澤龍給各施工人員具體安排了工作,就開始挖入鉆的坑道(這時項目經理劉生澤離開施工現場,11時40分左右又回到施工現場給施工人員送飯),中午13時,入鉆的坑挖好了(發射坑位于邵橋招待所西側),約為2m(長)×2m(寬)×1.5m(深)。隨后,何澤龍帶領李華、張永祥、劉平、馬俊海、胡愛平開始安裝鉆機,下午14時許將鉆機安裝好,(水平定向鉆)開始由南向北鉆進,當時何澤龍負責開鉆機,胡愛平負責使用導向儀器引導鉆機的鉆頭方向,劉平負責安裝鉆桿,馬俊海負責從車上給劉平取鉆桿,李華負責給鉆機供水,張永祥一個人負責在二干渠北側挖出鉆口的坑,項目經理劉生澤見施工正常后便離開施工現場。14時40分左右,當鉆頭頂進約6m時將地下燃氣管道鉆破,天然氣發生泄漏。飛達公司施工人員李華、何澤龍、馬俊海、劉平發現天然氣泄漏后,立即去尋找附近天然氣閥井并試圖關閉,但沒有能將天然氣閥門關閉,同時通知寧夏深中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巡檢人員張學,并馬上進行警戒、疏散人群。14時55分寧夏深中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張學到達現場,但仍然沒能夠將閥門關閉(必須用專用工具)。15時01分26秒臨近施工現場的邵橋招待所一樓發生天然氣爆燃。15時05分天然氣閥門關閉,火勢減弱。15時15分中衛市消防支隊趕到現場進行滅火,15時28分火被撲滅。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名單附后)、周圍部分建筑物和車輛不同程度受損。
直接原因:
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衛市沙坡頭區長城街與邵橋路交叉口東側進行地下電纜水平定向鉆施工作業時,未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和應急措施,沒有充分了解施工作業地點天然氣管線具體位置,冒然施工,致使定向鉆頭將該處天然氣管道(管徑de250PE,運行壓力0.28MPa)鉆破,施工單位試圖自行尋找并關閉閥門未果后向深中天然氣公司報警,延誤了搶險時機,導致天然氣泄漏時間長達20分鐘(具體時間段:14時40分—15時01分,泄漏量達到700m3)。泄漏的天然氣通過地下排水井、通信及電纜套管并借風勢進入邵橋招待所,與室內空氣混合達到天然氣爆炸極限(5% VOL—15%VOL),遇火源發生爆炸燃燒。
間接(管理)原因:
1、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淡薄。作為建筑施工企業,該企業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項目經理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關安全生產任職資格證;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企業未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資質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特別是在9月26日下午施工人員到達施工現場遭寧夏深中天然氣發展有限公司巡線員張學的勸阻后,也未能與深中天然氣公司進行有效溝通,明知作業面下有燃氣管道存在,自恃熟悉線位,為趕工期而盲目施工,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2.中衛市供電局和寧夏天凈天源電力有限公司沙坡頭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未按工作程序辦事。中衛市供電局辦公室主任麥長江接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來的《關于電纜遷移的通知》后,沒有將《通知》上傳,直接交由班組承辦;供電局運維檢修部輸電運檢組副組長王巍清拿到《通知》后,越過寧夏天凈天源電力有限公司以及該公司沙坡頭項目部,直接與沙坡頭項目部項目經理陳捍衛電話聯系;陳捍衛也未向沙坡頭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報告,就將施工任務發包給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沒有施工資質的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3.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邵橋路改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中衛市城市燃氣行業主管部門,對邵橋路整個建設工程特別是地下電纜施工作業沒有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和監督;且沒有按本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組織制定《中衛市城市燃氣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組織中衛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不夠深入全面,致使沒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資質證書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仍在非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4.中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中衛市飛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冊登記時,未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中“建筑業”類的相關要求進行企業經營范圍的核定,增加了“地下穿越施工”這一經營項目,給當地一些建設單位選擇非開挖工程施工單位帶來了誤導。
防范措施:
(一)中衛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理念,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預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中衛市建設、城管和電力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大對各類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不履行建設工程法定程序,規避政府主管部門監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任意壓縮施工工期,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三違”現象突出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予以整改等非法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和查實,要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安全。 (二)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城鎮地下管網的安全監管,進一步明確城鎮地面開挖施工作業的相關規定和安全管理職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和安全生產行業主管責任。城市燃氣、電力、熱力、通信、供排水等管網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建設程序要求,履行項目建設和施工審批程序。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竣工備案等工作。涉及地下管網的施工項目,建設單位在組織項目施工前,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地下管網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現場擬開挖基坑寬度、深度、周邊管線類型、施工示意圖、專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等資料和防護措施要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施工前,要召集管線權屬、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召開安全施工協調會,對安全施工作業職責提出明確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建設招投標程序,嚴禁將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管網業主單位要對地下管網情況進行現場交底,并作出明確的標識,必要時在作業現場安排專人監護。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在不明情況下進行地面開挖作業。監理單位要審查地下管線安全保護措施,對涉及地下管網的施工現場實行旁站式監理,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地下管網事故隱患時,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 (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天然氣或城鎮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要針對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企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燃氣應急專家隊伍,加大應急投入,完善應急物資和應急裝備儲備,提高天然氣或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各燃氣企業要根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情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四)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從近年來我區發生的多起建筑施工事故來看,施工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自我防護意識差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施工單位務必要切實加強對企業“三類”人員、施工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特別要重點做好對上崗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增強自我防護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施工安全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常識,將宣傳教育經常化、制度化,營造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與此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電視、報紙等向市民宣傳維護燃氣設施的安全知識及燃氣安全法規,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市民樹立自覺維護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意識,確保城市燃氣管道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