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人員故意隱瞞,擅自將事故人員拉離現場,被當場抓獲……
5月5日,江蘇省住建廳通報了3起高處墜落事故,共致3人死亡!
令人震驚的是,其中1起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未第一時間報警及送醫院救治、上報事故信息,而是將事故人員擅自拉離事故現場!
具體事故詳情如下:
2019年5月4日12時20分左右,由江蘇順豐建設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常熟市眾聯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常熟恒豐置業有限公司新建標準廠房項目3#廠房項目工地,1名工人(男,62歲,安徽省舒城縣人)在辦公樓北側與廠房交接處的外腳手架腳手板鋪設過程中不慎從操作面墜落至地面(高度約5.4米),隨即由現場管理人員送至常熟市第一人民醫院濱江分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9年5月1日上午8時左右,由常州市中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常州建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句容市吾悅廣場二標工程工地,1名外墻涂料施工人員(男,29歲,江蘇句容人)在1#樓樓頂(23層)進行吊籃移位,在下放吊籃鋼絲繩時不慎墜落至地面,經120確認當場死亡。
2019年4月24日中午12時35分左右,由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張家港市華申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蘇州市張家港市錦豐鎮張地2017-B10-A、B號地塊工程工地,1名塔吊司機從27#塔吊塔身內部不慎墜落至地面(墜落高度16米左右)。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未第一時間報警及送醫院救治,未第一時間上報事故信息,而是將該塔吊司機擅自拉離事故現場并在運送至張皋汽渡時被卡口警察發現,發現時該塔吊司機已無生命體征。
事故發生后一定要第一時間將傷員送醫!
切不可謊報、瞞報事故信息
擅自處理!
請注意!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件涉嫌安全生產犯罪!
日前,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四部門聯合出臺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主要有7類,分別是:
? 重大責任事故案件;
?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件;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件;
? 危險物品肇事案件;
? 消防責任事故、失火案件;
?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件;
? 非法采礦,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非法經營,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涉嫌安全生產的其他犯罪案件。
電視劇《春天里》事故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