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農用車側翻致12死11傷
2019年5月12日13時55分,溫嶺市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位于松門鎮甘岙山半腰山路處,一農用車發生側翻事故。截至5月13日凌晨,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其中8人當場死亡,4人送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11人受傷,受傷人員正在醫院救治中。
(事故現場圖)
據了解,涉事農用車(變型拖拉機),當時是在下山途中,行駛至松門鎮甘岙山半腰山路處時,側翻下落差約3米的山坡,車上人員以老人為主。據傷者家屬介紹,老人們當天上午到山上參加活動,午飯后準備下山,涉事農用車正好運送材料到活動現場,老人們就搭已卸貨的農用車下車。按照相關規定,農用車車斗是不允許載人的。事發當時,涉事農用車違法搭載22人。
(現場視頻)
事故發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臺州市、溫嶺市兩級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救援處置。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其他善后事宜正在全力進行,省人民醫院、臺州醫院相關專家來到溫嶺幫助救治傷員。
農用車在農村的使用率較高,也是農民的好幫手。農忙時用來拉農資產品,閑時則用來跑些小生意。農用車長期在外面跑,很多都是超負荷運作,而保養卻十分不足,這就埋下了深深的安全隱患。
農用車違法載人的危害
由于農用車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沒有考慮車廂載人的問題,其結構、性能、安全技術等要求均是針對短途運輸農產品貨物提出的,如車輛照明信號、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載客要求,不具備載客的條件。
因農用車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護設施,易發生乘客與車體碰撞,致乘客受傷的事故。此外,農用車常年穿梭于田間地頭,運輸貨物時時常超載行駛,車輛磨損大,車況不良,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就目前而言,大多數農用車屬未按時年檢或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這些車輛機械老化,缺乏保養,極易發生機械故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農村機動車駕駛人要認識這類機動車載人的危害,不要主動搭載人員,并積極勸告農村群眾不要乘坐農用車出行。
1、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此類駕駛人員大多沒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特別是在拉載乘客時,對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沒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另外,此類車駕駛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屢見不鮮,如:隨意調頭、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闖紅燈。這些違法行為極易造成交通擁堵,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2、三輪車安全性能差
此類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差,在違法載人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可能會出現車毀人亡的惡性事故。
3、事故賠償責任難承擔
由于此類車輛都沒有辦理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應有的賠償。而且三輪車車主多是收入較低的社會群體,他們很難承擔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萬一在機動三輪車上“出事”了,大多數乘車人只能是“啞巴吃黃連”。
4、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
存在擅自改裝、組裝車輛或報廢車輛從事運輸活動的現象。駕駛人不對車輛進行定期的維護、檢測,車況較差,超載、超速、隨意掉頭、逆向行駛,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群眾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會矛盾,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