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電公司“2.4”人身傷亡事故
事件關鍵字:調節(jié)擋板 風道 漏點
按發(fā)生類型分類:鍋爐
按事件原因分類:人的不安全行為
按事故程度分類:一般事故
事故經過 寧夏**電廠#2機組停備消缺,外委單位某某項目部承擔制粉系統風道補漏消缺工作。 2月2日,當值值長因#2爐B磨一次風道熱風調節(jié)擋板在遠方(DCS)最大只可開至37%,不符合工作票中擋板全開的要求,未簽發(fā)“#2爐13.7m熱風道漏點補焊”工作票。 2月3日9時許,熱工外委維護人員配合工作負責人馬某(死者)現場對該調節(jié)擋板進行重新定位,將實際開度為16.33%的調節(jié)擋板定位成全開狀態(tài),此時執(zhí)行器平衡閥處于“AUTO”位置(即氣缸平衡閥未開啟狀態(tài))。定位完成后,馬某又手動操作開大了熱風擋板,并告知運行人員該調節(jié)擋板已全開,運行人員在DCS上確認#2爐B磨熱風調節(jié)擋板開度為100%,隨即簽發(fā)了該工作票。 2月4日14時,馬某帶領工作人員何某和田某進入現場開展工作,16時45分,何某和田某在#2爐B磨一次風聯絡風道內作業(yè),馬某進入一次風道查看漏點,16時48分左右,何某聽到馬某呼救,發(fā)現馬某頭部卡在#2爐B磨煤機風道熱風調節(jié)擋板上部,立即上前施救,未能扳動調節(jié)擋板,隨即呼叫人員組織施救,18時30分,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 1、未嚴格落實工作票制度; 2、未強化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有關涉及氣動、電動操作閥門系統檢修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 3、未強化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