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3·3”較大氣體中毒事故
2019年3月3日4時45分,位于達州市經開區內的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PPA(濕法凈化磷酸)灌裝區發生較大氣體中毒事故,造成6人急性中毒,其中3人經全力救治無效死亡,其余3人輕度中毒,直接經濟損失425余萬元。
目錄 | 一、基本情況 | 五、間接原因 |
二、事故經過 |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 |
三、應急處置 | ||
四、直接原因 |
(一)事故企業基本概況
1.四川航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航標公司)
四川航標公司位于德陽什邡市禾豐鎮龔林村,成立于2017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代成軍,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0682MA63MBMR17,《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為:川交運管許可德字510682008464,經營范圍為:危險貨物運輸(8類)。公司內設行政辦公室、安全生產部、車輛技術部、財務部,現有員工30人。該公司共有13輛危險品運輸車,均為專業槽車。
四川航標公司系甕福達州公司磷酸承運企業之一,兩家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和2018年12月24日簽訂《磷酸運輸合同》、《磷酸運輸協議》各一份。
2.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甕福達州公司)
甕福達州公司是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日,位于四川省達州市經濟開發區內,法定代表人:黃光柱,注冊資本金為121158萬元,總投資超50億元。經濟性質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1700682368821D,生產銷售范圍為正磷酸、工業磷酸、氟硅酸、磷酸二氫氨、磷酸二氨、磷酸二氫鉀等,安全生產許可證首次由原省安監局2014年6月發證,2017年6月安證到期后由達州經開區安監局進行了延證,證號:川達WH安許可證〔2014〕0100;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2018年7月由達州經開區安監局首次發證,證號:川達安經(乙)字〔2018〕00110。公司廠區占地面積約3000余畝,總建筑面積74400㎡,現有產能包括:120萬噸/年磷礦選礦、120萬噸/年硫磺制酸、42萬噸/年磷酸、40萬噸/年濕法磷酸凈化(簡稱PPA)、60萬噸/年磷酸二銨、20萬噸/年的食品/工業級磷酸鹽、50噸/年碘、5萬噸/年水溶肥等化工裝置,同時配套了3000立方米磷石膏堆場及1200萬噸/年鐵路專線。
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下設董事會和監事會。公司設生產計劃部、財務部、安全環保部、物流部等11個職能部門,現有員工455人,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4人,本科學歷131人,大專學歷262人,中專(中技)、高職(高中)學歷58人;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員工高級類12人,中級類64人,初級類186人。
(二)事故發生區域基本概況
PPA灌裝區是甕福達州公司通過槽車、火車對外銷售凈化磷酸產品的灌裝部位,負責凈化磷酸(簡稱PPA)產品的灌裝及發運業務。甕福達州公司15萬噸/PPA灌裝工程于2013年1月21日設計、施工,設計單位為貴州東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化工醫藥規劃設計院),施工單位為四川省達縣第三建筑公司,監理單位為長沙華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該工程2013年3月25日竣工驗收。事故發生部位為PPA灌裝區槽車灌裝區域。
(三)事故相關單位基本概況
1.成都恒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恒迅公司)
成都恒迅公司位于成都市新都區物流大道,成立于2009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楊勇,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0114690904735W,《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為:川交運管許可成字510114106257,經營范圍為:貨物專用運輸(罐式)、普通貨運。公司有普通貨物運輸車輛2臺:一臺為罐式槽車,一臺為四橋貨運車輛。
2.四川宏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宏遠公司)
四川宏遠公司位于內江市威遠縣越溪鎮海潮村,成立于2005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宋春來,注冊資本金為100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1024779831405D,經營范圍主要為制造:工業硫化鈉、硅酸鈉、硫酸鋇、元明粉等,批發零售建筑材料、鋼材、鐵礦石等。
3.綿陽正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綿陽正美公司)
綿陽正美公司位于綿陽市游仙區魏城鎮東街17號,成立于2015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朱深圳,注冊資本金為20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070433774112XL,經營范圍:化工產品及原料(不含危險化學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為:川綿安經(甲)字〔2018〕00438,經營方式:批發、零售,許可經營范圍:鹽酸、磷酸、硫酸、硫化鈉【含結晶水≥30%】等,有效期: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4.達州市貴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州貴達公司)
達州貴達公司位于達州市西外新區鳳凰大道中段宏宇花園,成立于2012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鄒燕,注冊資本金為21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17005950662196,經營范圍為:銷售礦產品、機械設備、建材、化肥,勞務派遣,裝卸搬運,模板腳手架工程。
達州貴達公司系甕福達州公司磷酸灌裝業務外包單位,兩家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簽訂《磷酸灌裝業務外包合同》一份。合同約定達州貴達公司承擔集裝桶清洗、槽車清洗(槽車清洗時,作業人員負責蒸汽和清水清洗,作業人員不進入槽車罐體內部)、PPA產品灌裝、取樣、施封、卸酸(槽車超重酸)、灌裝區域和物流部所屬物流通道衛生打掃等相關工作,作業人員服從甕福達州公司現場人員的管理和調度。
5.達州達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州達運公司)
達州達運公司位于達州市經開區斌郎鄉木瓜鋪村達州公路物流港,成立于2009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王峰,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經濟性質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117006948191160,經營范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3類、4類1項、4類3項、8類,劇毒化學品除外)、普通貨運、物資倉儲、汽車租賃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為:川交運管許可達字511700000261,公司在冊員工123人,有各類車輛410臺(其中12輛在甕福達州公司運輸磷酸)。
達州達運公司系甕福達州公司磷酸承運企業之一,兩家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簽訂《磷酸運輸協議》一份。
6.滁州市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滁州瀚通公司)
滁州瀚通公司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沙河鎮油坊村,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喻保祥,注冊資本金為200萬元,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411005986760637,經營范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第二類:第1項、第2項、第3項;第三類;第五類:第1項、第2項;第六類:第1項、第2項;第八類)、普通貨運等。
滁州瀚通公司與達州達運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簽訂《磷酸運輸合同》一份。
2019年2月25日中午11點25分,成都永明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為成都中電熊貓顯示科技有限公司做水處理)業務員給綿陽正美公司銷售員朱文強打電話需要一車硫化鈉,朱文強隨即與內江市威遠縣威遠新威能源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四川宏遠公司提供來料加工,雙方為合作關系)聯系,在得知有貨后,25日下午2至3點左右,朱文強在網上發布消息,尋找車輛去內江市威遠縣四川宏遠公司拉液體,需要罐車;大約1小時后,成都恒迅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勇通過手機APP軟件發現這條貨運信息,于是楊勇電話與朱文強聯系,2月26日楊勇通過電話與朱文強口頭達成運輸協議。
2月27日14時左右,成都恒迅公司駕駛員孔科駕駛川AS9698(川F3689掛)從什邡前往位于內江威遠縣越溪鎮海潮村的四川宏遠公司,楊勇隨車同行。2月28日0點過,裝貨完畢,裝載貨物(實為硫化鈉)29.56噸。2月28日9時左右,該車到達位于成都雙流的成都中電熊貓顯示科技有限公司硫化鈉卸貨點。因該車無危險品運輸資質,成都中電熊貓公司拒絕收貨。楊勇于是聯系四川航標公司代成軍,擬“倒罐”到四川航標公司的危險品運輸車上再次運輸到成都中電熊貓公司卸貨,談妥運費后,該車駛往德陽什邡市,于28日16時左右抵達四川航標公司。
3月1日19時左右,完成從四川恒迅公司車輛川AS9698(川F3689掛)至四川航標公司車輛川F75158(川F2941掛)的倒罐(罐體容積22.2立方米,核載質量32.5噸),期間由于硫化鈉存在結晶情況,曾使用蒸汽融化結晶。3月2日7時左右,四川航標公司員工張玉平、楊廣平(均具有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押運資格)駕駛川F75158(川F2941掛)從四川航標公司出發,于當日12時左右運送至成都中電熊貓公司。
3月2日16時許,張玉平、楊廣平駕駛川F75158(川F2941掛)在成都中電熊貓公司卸載完硫化鈉水溶液后,按照四川航標公司的安排,駛往甕福達州公司,擬裝載磷酸運送到位于德陽什邡的四川新創信化工有限公司。
3月2日16:35分,安徽滁州瀚通公司車輛皖M07354(皖MN565)罐體容積42立方米,核載質量31.5噸)駕駛員魏金堂和押運員姜漢昌二人在成都巨峰石化有限公司(成都市龍泉驛區洪安鎮)卸載完乙二醇丁醚后(2月26日在江蘇省張家港市越洋實業公司裝載),到達甕福化工PPA灌裝區,停靠在灌裝平臺南側工位并開始向罐體內通入蒸汽進行清洗(置換)。
3月3日01:08分,四川航標公司駕駛員張玉平和押運員楊廣平駕駛車輛川F75158到達甕福化工PPA灌裝區,甕福化工PPA灌裝區發運員陳君未對運輸車輛進行檢查,該車輛停靠在灌裝平臺北側工位并開始向罐體內通入蒸汽進行清洗。
3月3日04:40分,四川航標公司運輸車輛川F75158、(川F2941掛)駕駛員張玉平打開排料閥發現排料管線堵塞,無法排除罐體內廢水,就用一根鋼筋將排料管線內結晶硫化鈉掏至鐵桶內并倒在廢水排放溝內,隨后在押運員楊廣平的協助下用蒸汽加熱排料管線閥門。
04:43分,四川航標公司運輸車輛川F75158(川F2941掛)排料閥開始向廢水排放溝槽排放罐體內含硫化鈉的廢水,與磷酸反應生成硫化氫氣體。
04:44分45秒,皖M07354駕駛員魏金堂(男,44歲)出現中毒癥狀并失去意識,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達州貴達公司員工郝愛萍(女,47歲)逃離灌裝平臺,倒在灌裝平臺樓梯口,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皖M07354押運員姜漢昌(男,46歲)倒在皖M07354車南側中部處,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四川航標公司車輛川F75158駕駛員張玉平迅速逃離現場,并將中毒倒在灌裝區堆場的押運員楊廣平救出。
05:00時,張玉平及甕福達州公司現場員工電話向110、120、甕福達州公司調度室報警。
事故發生后,甕福達州公司立即組織物流部DAP袋庫、DAP裝置、PPA裝置等部門應急力量與PPA灌裝區崗位人員開展現場自救工作,先后救援出3名中毒被困人員。公司負責人黃光柱、付勇、冉瑞泉等相繼趕到現場組織和參加救援工作,安排人員引導救護車和消防車、對事發區域周邊進行隔離警戒、進一步核查和清點現場作業人員等。
接報后,在外出差的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書記包惠、市長郭亨孝立即做出電話指示,要求全力搶救傷員、嚴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處置。市委副書記徐芝文、副市長何政、王景弘、杜海洋等市領導帶領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已在現場前期處置的達州經開區相關負責同志,成立了由副市長何政為總指揮、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王建為指揮長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應急搶險、環境檢測、醫療救護、善后處置、后勤服務等11個工作組,按照“及時、科學、安全、專業”的原則開展相關工作。市消防支隊、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支隊、普光氣田應急救援中心共100余名指戰人員在現場參與救援。先后救出的6名中毒人員被及時送往市第二人民醫院和達州南方醫院進行“一對一”救治,救援人員還對現場相關管道和設備進行了有效處置。至當日下午15時30分,經環保部門現場監測空氣質量已達到要求,現場救援工作結束。
當日上午8時30分,市應急管理局分別向省應急管理廳、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事故情況(初報)后,又先后3次續報事故情況,并更新事故救援處置有關信息,直至救援工作結束。
整個處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下,在國家應急部危化司、省應急、公安、經信、交通、環保等部門的指導幫助下,救援處置工作扎實有力、有序推進。事故處置期間,達州經開區社會穩定,輿情正常,沒有產生新的不穩定因素。
四川航標公司川F75158常壓危貨槽車駕駛員張玉平、押運員楊廣平在甕福達州公司PPA灌裝區用蒸汽清洗罐體時,所產含有硫化鈉廢液進入含有磷酸的開放式清洗廢液收集溝、池,硫化鈉與磷酸反應生成具有吸入性急性毒性的硫化氫氣體,半敞開PPA灌裝區作業現場的人員吸入高濃度硫化氫氣體導致急性中毒。
1.四川航標公司未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對承運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裝載禁忌不知悉、不掌握,違規在不具備污染物處理能力的機構對危險品槽車罐體進行清洗作業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1)對承運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裝載禁忌不知悉、不掌握,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第591號修正)第四十五條第三款關于“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以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第36號修正)第四十五條關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并嚴格執行《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等標準,不得違章作業”的規定。
(2)在不具有污染物處理能力的場所進行清洗作業。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關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到具有污染物處理能力的機構對常壓罐體進行清洗(置換)作業,將廢氣、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消除污染,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的規定。
(3)違反硫化鈉不得與酸性物質接觸的常識和安全要求,在存在磷酸殘液環境的場所進行硫化鈉清洗作業。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四十條關于“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的規定。
(4)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駕、押人員對危險品槽車罐體清洗(置換)作業風險辨識不清。
2.甕福達州公司未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編修不完善,違規在不具有污染物處理能力的場所進行清洗作業,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1)磷酸灌裝區作業風險辨識不全,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缺失;在灌裝區進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清罐作業,沒有考慮防范禁配物質混裝混運可能引發安全事故;且灌裝區通風不暢,沒有設置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和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具。
(2)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對達州貴達公司勞務人員安全管理不到位,甕福達州公司物流部日常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的現象,未將達州貴達公司勞務人員納入本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允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外方單位人員在其灌裝區進行清洗作業,且對進入廠區灌裝區域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監督管理不到位,未制定相關制度對外來運輸車罐體是否有殘留物進行管控,對四川航標公司運輸車罐體殘留硫化鈉的情況失察;現場監管不到位,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按照灌裝區管理制度車輛灌裝作業應有2人,事故發生時只有1人在進行灌裝作業。上班期間有3個外包作業人員在休息室打瞌睡;灌裝區作業臺賬記錄不全,有漏記現象。
(3)環保設施不完備,灌裝區地面未進行防酸防滲技術處理;地溝和污水池管理不到位,清罐廢水和清掃場地廢水進入同一溝槽。
(4)企業應急處置能力差,對現場作業人員應急處置培訓不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遲緩。
3.相關企業違法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四川宏遠公司。未檢查核對運輸車輛、駕(押)人員是否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將硫化鈉交由不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成都恒迅公司承運。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關于“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的規定。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關于“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的規定。
(2)綿陽正美公司。未檢查核對運輸車輛、駕(押)人員是否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將硫化鈉委托不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成都恒迅公司承運,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關于“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的規定。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關于“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的規定。綿陽正美作為事實上的委托人,和四川宏遠公司共同承擔托運人責任。
(3)成都恒迅公司。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排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危險貨物,安排不符合條件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
(4)達州貴達公司。未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勞動紀律渙散,企業員工基本素質不適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需要。
4.達州市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落實《達州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不到位,安全發展意識不牢固,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強,對安全生產工作強調得多,調查研究不夠,安全生產末端措施不具體;督導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對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以來,甕福達州公司PPA灌裝平臺長期違規對外來車輛清罐操作的問題未發現和處罰制止,負有監管責任。
5.負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職責部門未認真履職,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到位。
(1)達州經開區經發局:負責轄區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規定不到位,督促甕福達州公司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不到位。調查發現,甕福達州公司PPA灌裝平臺應急預案不完善,有毒氣體傷害應急處置措施缺失,未發現和督促整改該PPA灌裝平臺應急處置能力較差的問題;對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以來,該PPA灌裝平臺不具備清洗危險化學品罐裝車輛條件而長期違規清洗的問題未發現和處罰;對該PPA灌裝平臺作業人員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問題未發現;2018年11月以來,對該公司業務外包“以包代管”的問題失察,存在失職失責。
(2)達州經開區安全監管局:負責轄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甕福達州公司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不到位,對甕福達州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不到位;對甕福達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不細致,未發現和糾正明顯存在的操作規程缺陷和管理制度漏洞;日常監督檢查未做到全方位全覆蓋,對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以來,甕福達州公司PPA灌裝平臺監督檢查缺失,導致該平臺長期違規清洗而引發事故,存在失職失責。
(3)達州市住建局經開分局:負責轄區交通運輸管理和道路運輸執法工作。督促轄區運輸企業和在轄區從事運輸業務的異地企業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不到位;對長期在轄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業務的異地運輸企業監管缺失;對達州達運公司監管不到位,達州達運公司使用的滁州瀚通公司車輛皖M07354罐體上標識危化品名與實際運輸品名不符。同時,對四川航標公司裝運硫化鈉的車輛川F75158進入甕福達州公司廠區未清洗問題未發現,存在失職失責。
(4)達州市環保局經開分局:負責轄區環境保護和企業生產環境監察工作。督促甕福達州公司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到位;對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以來,該公司PPA灌裝平臺長期違規清洗危險化學品罐裝車輛危害環境的行為未發現和處罰;對該公司清罐廢水、噸桶廢水和清掃場地廢水收集處置工作監管缺失,存在失職失責。
針對甕福達州化工公司“3·3”較大氣體中毒事故所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如下措施建議:
(一)全面排查危化品灌裝區安全隱患,強化危化經營企業安全監管。
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對危化品灌裝區開展風險識別,制定管控措施;對現有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梳理,查漏補缺;對作業現場安全設施和個人防護裝備進行完善;要嚴查違章違規作業行為,確保灌裝作業過程安全、可控。要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票據式經營企業安全監管,高度重視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的購置、運輸、銷售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
(二)加強危化品槽罐車清洗管理,防止因危險化學品運輸槽罐車輛(以下簡稱危化品槽罐車)清洗造成安全事故發生。
經開區要根據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較多這一情況,于2021年6月前完成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清洗場(點)建設和投入使用,凡在達州市區域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運輸的企業,以及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外地車輛,涉及到危化品槽罐車清洗作業的,均須在依法設立的清洗場(點)清洗。危化品槽罐車運輸企業必須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建立清洗檔案臺帳,記錄危化品槽罐車清洗的種類、時間、車號等。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力度,結合達州市危化品運輸狀況,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印發《達州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嚴格查處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承包商管理,堅決杜絕“以包代管”。
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對承包商的管理工作,要嚴格承包商的資質預審,堅決杜絕無資質或資質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進入;要提高承包商人員的管理,嚴把人員資質審查、各崗位人員技能鑒定、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關口的審查;要強化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力度,鼓勵引入第三方監管服務;要建立健全承包商的獎懲機制,定期對承包商進行安全評價;要將承包商納入企業的正常管理,將外包公司勞務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堅決杜絕層層轉包和“以包代管”行為。
(四)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加強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特別是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配置必要的應急器材、裝備,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一線員工能夠正確穿戴和使用救援裝備和器材,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守安全生產紅線。
經開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甕福達州化工公司“3·3”較大氣體中毒事故的深刻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事故防控體系建設,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各項活動安全、規范和有序。要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依法加強行業監管工作。要讓轄區內所有企業受到警示,讓企業干部和職工從事故中受到教育,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