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化工一廠高壓聚乙烯裝置爆炸事故
1993年10月22日,北京市某公司化工一廠高壓聚乙烯裝置切粒機廠房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
一、事故經過和危害
1993年10月22日10時,高壓聚乙烯車間第一條生產線,因高壓分離器內發生故障,分離器內的高聚物被乙烯氣體夾帶到高壓循環乙烯氣爐中,造成堵塞,被迫停車處理。當時車間采取熱乙烯的氣體循環,想把它掃帶出來,處理了一夜卻沒有見效。22日早上,車間主任、副主任、工段長安排繼續處理。五班班長將二次分離器兩組管線末端的角閥拆下,用10MPa的系統乙烯去頂,沒有頂通。然后就開動一次壓縮機,用出口壓力25MPa-35MPa的乙烯去頂,這樣將其中的一組頂通了。這時已經有大量的乙烯氣體從管道中泄出。乙烯氣體泄出后,可燃氣體報警儀表報警,但沒有發生爆炸,氣體擴散到切粒機廠房。他們裝上頂通一組的角閥,又用同樣的辦法去頂另一組管線。10時20分,當操作工再一次把壓縮機增壓到23MPa的時候,堵塞物被頂出,隨即大量的乙烯氣體泄出。10時35分,引發劇烈爆炸,切料廠房受到嚴重破壞,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9.7萬元,高壓聚乙烯裝置嚴重破壞,全線停車。
事故發生后,公司和化工一廠領導干部、職工奮力滅火搶險,到11時10分,大火撲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安全意識淡薄,隱患長期得不到處理。分離器液位控制是高壓聚乙烯裝置極其重要的控制儀表,使用時間長達7年。近兩年來已發現有些問題,但廠、車間領導猶豫不決,沒有更換,致使這次高聚物堵塞,為事故發生埋下了隱患。這反映了公司和化工廠的領導沒有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隱患的整改不重視。在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的關系上沒有堅持安全生產的方針,在生產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只強調任務和產量,忽視安全。
2.用25MPa的高壓乙烯處理堵塞問題,是嚴重違反科學的冒險蠻干。高聚物堵塞,用熱乙烯頂通無效的時候,本來應停車拆下來處理,但采用高壓乙烯硬頂的辦法,事先沒有認真的研究,對可能產生的后果也沒有進行周密的考慮。據事后測算,用25MPa的高壓乙烯頂通后,從系統內一次排放出的乙烯量就有400 kg以上,擴散到空氣中,達到330m3。當2次排放后,切粒機廠房內的濃度達10%以上,而乙烯的爆炸極限在2.07%~30%。高壓乙烯頂通后,乙烯氣體及聚合物從φ19.7mm孔中高速噴射,產生靜火花引起爆燃。然而,高壓聚乙烯車間的領導卻抱有僥幸的心理,以為只要現場操作人員撤離,不讓機動車開進來,等待氣體自行擴散,就不會發生事故。這反映出車間領導思想麻痹大意,操作冒險蠻干,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按照責任制規定,每一個生產、操作步驟事先都必須要有書面的方案,要有主管領導和技術人員批準、簽字。而這次管線處理,既沒有書面方案,又沒有操作方案。
4.高壓聚乙烯車間使用的操作規程,還是1983年修訂的, 10年了都還沒有修改,嚴重違反了“工藝卡片一年一修訂,工藝操作規程3到5年一修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