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3.10”一般車輛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03月10日12時20分左右,廣安區方坪鄉芙蓉村活動室至芙蓉碼頭新建道路施工現場發生一起車輛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0萬元。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發生時間:2018年3月10日12時20分。
(二)事故發生單位: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發生地點:廣安區方坪鄉芙蓉村活動室至芙蓉碼頭新建道路施工現場。
(四)事故類別:車輛傷害。
(五)死亡人數:1人。
(六)直接經濟損失:約80萬元。
二、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施工單位: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01日,法定代表人:劉君國;住所: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洪州大道西段35號3幢附4號;注冊資本:貳千萬元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602MA62B09M7J;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川)JZ安許證字〔2015〕000468;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建筑業企業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監理單位:成都冠一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郭祥清;住所: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路9號5棟6樓612號;注冊資本:叁佰萬元人民幣;注冊號:510107000495046;組織機構代碼:59205725-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監理及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代理;房地產經紀;房地產營銷策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監理業務范圍: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
(二)事故單位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廣安區方坪鄉芙蓉村活動室至芙蓉碼頭新建道路工程由廣安市廣安區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和廣安市廣安區財政局以廣區扶貧移民(2017)138號批準建設,施工單位為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通過比選方式中標工程,該工程位于廣安區方坪鄉芙蓉村,建設資金為58.97萬元,建設工期90天。
(三)死者基本情況
胡克斌:男,漢族,1965年12月05日出生,現年53歲,家住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官盛鎮官盛村一組,身份證號:512925196512054818。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善后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搶救情況
2018年3月10日,胡克斌和工人正式開始澆筑混疑土。12時左右,胡克斌駕駛農用三輪拖拉機將混疑土從工地混疑土出料口運輸到作業點時,車輛撞擊路旁土坡發生側翻,胡克斌被壓在右側后車輪下,被現場工人劉懷虎發現,聽到劉懷虎呼救聲音趕來的工人將拖拉機抬起,救出胡克斌,同時發現其已當場重傷。12時12分,劉懷虎撥打120,工人將胡克斌抬上救護車,現場負責人吳建明的兒子吳浪把胡克斌送到廣安市人民醫院。下午13點45分,胡克斌經廣安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后,廣安區安監環保局、廣安區公安分局、方坪鄉政府、官盛鎮政等單位相繼派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處置。目前,公司已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共計賠付死者家屬55萬元(其中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擔38萬元,項目現場負責人吳建明承擔17萬元),死者家屬情緒穩定,善后工作已處理完畢。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廣安區方坪鄉芙蓉村活動室至芙蓉碼頭新建道路工程工人胡克斌駕駛車輛臨危處置不當,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項目后,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監管,未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間接原因。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層層落實,未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未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人在作業時安全意識不強,是事故發生的次要間接原因。
2、成都冠一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監理單位不認真履職,未及時對項目開展監理,現場監理形同虛設。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企業安全意識淡薄、現場疏于安全管理而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一)對相關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作為工程施工承包方,未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監管,未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層層落實,未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未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由廣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環境保護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給予行政處罰。
2、成都冠一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未認真履行項目監理職責,監理合同簽訂后,未及時對項目開展監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廣安區住建局對其進行處理。
(二)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胡克斌,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人,違規操作無牌農用三輪車,應負本次事故的直接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劉君國,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落實,對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是此次事故的主要管理責任人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建議由廣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環境保護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劉君國給予行政處罰。
彭啟軍,成都冠一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事故發生前未到項目上履行監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一般管理責任。建議由廣安區住建局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六、防范措施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方坪鄉、廣安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四川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省政府216號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和操作規程,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全面、深入、細致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治理各類事故隱患,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二)成都冠一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必須落實監理責任,依法加強現場監理工作,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嚴格履行現場安全監理職責,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行為,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方坪鄉要舉一反三,加大對本轄區內企業的日常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對建設工程安全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避免事故發生。
(四)廣安區住建局、廣安區交通運輸局要嚴格按照廣區委辦【2016】4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村組道路建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確保行業的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