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壽縣炎劉鎮連塘岔路口8.1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18 年 8 月 13 日 10 時 40 分左右,我市壽縣炎劉鎮境內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當天造成 3 人死亡,16 人受傷。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號)規定的事故發生 7 日報告期后,1 人經全力搶救醫治無效死亡 1 人,尚有 15 名傷員在醫院治療,病情基本穩定。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 500 萬元。
一、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8 年 8 月 13 日 10 時 25 分,孫福寶駕駛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沿 S346 由東向西行駛,尤勇駕駛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由南向西從 Y067 轉彎向 S346(壽縣炎劉鎮連塘路口)。尤勇在車輛轉彎時,未減速避讓直行的皖 NF0962號中型普通客車,客車駕駛員孫福寶為避讓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操作不當,致車輛墜入路北側溝渠,造成客車內乘員賈敏、楊鳳及李新友三人當場死亡,楊典愛經醫院搶救無效于 2018 年 08 月 24 日死亡,孫福寶及其車內其余 15名乘員受傷。
(二)救援情況接警后,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五中隊、炎劉派出所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施救。初查該起事故人員傷亡人數較多后,壽縣政府立即組織縣交警、醫療及消防等相關部門進行施救,并向省交警總隊等上級單位匯報事故情況。省交警總隊、市交警支隊、壽縣政府、壽縣公安局及炎劉鎮等負責人先后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和善后等相關工作。
二、駕駛人、傷亡人員、事故車輛及事故現場情況
(一)駕駛人情況
1.孫福寶,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6075,壽縣炎劉鎮李橋村人,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駕駛員,在事故中受傷。經公安網絡查詢其準駕車型為 A2,初次領證日期為 2008 年 08 月 25 日,初次領證為 B2,培訓駕校為壽縣開運駕校,2012 年 01 月 05 日增駕準駕車型 A2,審驗有效期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駕駛證狀態正常,無違法未處理情況。2012 年 3 月 2 日取得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2 日。經檢測,孫福寶血液中未檢測出乙醇,排除駕駛人因酒駕導致駕駛行為失控的因素。
2. 尤勇,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6117,壽縣炎劉鎮炎劉街道聯合組人,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經公安網絡查詢其準駕車型為 B2,初次領證日期為2011 年 11 月 11 日,培訓駕校為壽縣開運駕校,審驗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駕駛證狀態正常,無違法未處理情況。2017 年 10 月 30 日取得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
(二)其他傷亡人員情況
賈敏,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6084,壽縣炎劉鎮圣井村人,客車售票員,在事故中死亡。
楊鳳,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606X,壽縣炎劉鎮船漲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死亡。
李新友,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4018,壽縣安豐鎮關廟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死亡。
楊典愛,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530X,壽縣茶庵鎮茶庵街道人,客車乘員。事發時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 2018 年 08 月 24 日死亡。
李勝春,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20******6078,壽縣炎劉鎮圣井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吳曉曉,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6066,壽縣炎劉鎮李橋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楊凡磊,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5270,壽縣茶庵鎮碾橋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楊青之,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5414,壽縣茶庵鎮碾橋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許士芬,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3905,壽縣保義鎮大林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許士芹,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3863,壽縣保義鎮朱樓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許馨語,女,漢族,身份證號 34152120******3883,壽縣保義鎮桃園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王芷涵,女,漢族,身份證號 34152120****3863,壽縣保義鎮大林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王梓驍,男,漢族,身份證號 34152120******3875,壽縣保義鎮朱樓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王梓浩,男,漢族,身份證號 34152120******3874,壽縣保義鎮朱樓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房敏捷,男,漢族,身份證號 34112419******4831,全椒縣古河鎮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王永華,男,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3914,壽縣保義鎮保義街道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陳文學,男,漢族,身份證號 51110219******3818,四川省樂山市市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黃 云,女,漢族,身份證號 34242219******3747,壽縣堰口鎮小集村人,客車乘員,在事故中受傷。
(三)事故車輛及當天行駛軌跡情況
1.事故車輛情況
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機動車注冊單位為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機動車實際所有人為孫福寶(駕駛員),車輛登記日期為 2010 年 05 月 17 日,檢驗有效期至 2018年 11 月 30 日,核載人客 19 人,車輛狀態正常。事故發生時載客共計 19 人。車輛投保保險公司為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壽縣支公司,投保險種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100 萬元(不計免賠險),附加承運人司乘人員責任保險 20萬元,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險 18 座*20 萬元/座。保險齊全。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壽縣大原機動車安全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檢測時車上乘客座椅安全帶齊全,檢測結果為合格。
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機動車注冊單位為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機動車實際所有人為李春艷,車輛登記日期為 2018 年 05 月 08 日,核定載質量 16040 千克,車輛狀態正常。事故發生時為空載。車輛投保保險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投保險種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100 萬元。保險齊全。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委托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對皖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進行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意見書(?2018?車鑒字第 2100 號)鑒定意見: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未見與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接觸碰撞的痕跡;通過視頻監控畫面中參照點時的行駛速度為 41.50km/h(該路段限速 60km/h);轉向系統及制動系統事故發生時均處于有效狀態。司法鑒定意見書(?2018?車鑒字第 2233 號)鑒定意見: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上除駕駛人座椅和副駕駛座椅安裝有安全帶,其余十七個座椅未見安裝有安全帶。
2.事故車輛行駛軌跡
事發當日,孫福寶駕駛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由炎劉鎮醫院北側路邊出發,沿 S346 由東向西行駛,目的地為壽縣城區。尤勇駕駛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由炎劉鎮新橋產業園出發,沿連塘村前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連塘岔路口左轉彎后上 S346 向西行駛,目的地為六安市馬頭鎮。
(四)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現場位于 S346 壽縣炎劉鎮連塘路口處,事故路段為不規則四支分叉路口。該路口無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北側邊緣處設臵隔離樁,路口西南角及東北角各設臵爆閃燈一臺,路口南側設臵減速帶。S346 呈東西走向,東往壽縣炎劉鎮方向,西往壽縣茶庵鎮方向,瀝青路面,全寬 9 米,道路為機非混合道路,雙向兩車道,施劃中心黃虛線,兩邊白實線,路面完好,潮濕。道路南側為民宅,北側為水渠。事發時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在該路由東向西行駛。向南道路為 Y067 鄉道,通向新橋國際產業園,水泥路面,路口處寬 15.5 米,道路寬 6 米,道路兩側為農田。事發時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在該路口由南向西上坡左轉彎。向北道路通向炎劉鎮李橋村,由污水過路橋連接北側水泥路面,路口處寬 10.94 米,路面寬 6 米,道路兩側是農田。過路橋下面為水渠,橋東為過水涵洞,涵洞下穿 S346,水渠連接涵洞的河溝部分寬 5.9 米,高 3.9 米,坡長 8.36 米,事故客車墜入該河溝,事發時該河溝水量很少。
(五)事故當天天氣情況
小雨,27 至 35 攝氏度,微風。
三、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一)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位于壽縣壽春鎮公路局旁,注冊時間為 2000 年 12 月 18 日,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人代表鄭海艷,注冊資本伍拾萬元。經營范圍為縣內班車客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保險代理服務。2007 年 6 月 14 日取得壽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皖交運管許可六字341521100001 號),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共有管理人員 4 人,車輛 72 臺,經營線路 16 條(含事故車輛運營線路)。公司明確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建立了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例會制度、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但未建立對營運車輛檢測和維護、車輛技術管理等制度,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組織應急演練。
(二)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長豐縣義井鄉合淮路南段東側,注冊時間為 2017 年 8 月 15 日,注冊類型為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甄長忠,注冊資本壹佰萬元。經營范圍為道路貨物運輸,貨物配載服務;代理貨物運輸保險、機動車輛保險事務;汽車、建材的銷售。2018 年 1 月 16 日取得長豐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皖交運管許可合字 340121200753 號),有效期至 2021 年 8月 20 日。公司共有管理人員 3 人,車輛 33 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部,建立了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駕駛員工作崗位責任制、駕駛員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營運車輛檢測和維護制度、車輛技術管理等制度等,建立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開展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但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組織應急演練。
(三)事故車輛和路段有關管理單位情況
按照《公路法》及《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8 年第 4 號)相關規定,炎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建設、養護及村道管理工作;壽縣交通運輸局對鄉道、村道的養護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當地村民委員會在炎劉鎮政府的指導下,協助做好村道的建設、養護等工作,教育、引導村民自覺愛路、護路,維護農村公路的路容、路貌。壽縣交通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管理。未對事故路段 Y067鄉道和北側鄉道的項目建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違反了《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部令 2018 年第 4 號)第九條第二款“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實現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全覆蓋”,未發現該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該局內設運管股,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局屬各單位安全監督指導,負責管理局安全辦,該股下設審批股,負責客貨運準入;該局內設行政審批股,負責客運班車審驗、車檢、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審驗等工作。
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負責全縣道路客貨運輸、城鎮公交客運站(場)管理等,負責對道路運輸業經營戶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源頭監管,負責全縣農村客運站規劃布局、建設和三級以上農村客運站的管理。對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存在車輛掛靠現象臵若罔聞,對該公司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長達 12 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四條“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為 4 年到 8 年”的規定;對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情況負有檢查權,對孫福寶在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過期后仍然從事客運工作失察;對客運班線車輛在車站時負有檢查車輛安全設施設備職責,對皖 NF0962號中型普通客車無乘員安全帶情況熟視無睹。
壽縣交通局炎劉交管站,負責本轄區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客車在臨時停靠點安全設施設備檢查,對皖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無乘員安全帶情況熟視無睹;對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負有檢查權,對孫福寶在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過期后仍然從事客運工作失察;負責 Y067 鄉道巡查,未發現警示防撞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事故調查組要求其提供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情況時,違反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弄虛作假,編造工作內容以逃避責任,性質惡劣。
壽縣縣鄉公路管理局,負責管養的縣鄉公路及施工工程的安全檢查,指導、監督鄉村道路安全。對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未排查到位。炎劉鎮黨委、政府,負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建設、養護及村道管理工作。未將事故路段北側路橋建設規劃報縣政府批準,違反了《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鄉道、村道建設規劃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助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規定;對該路橋設計、施工、驗收安全監督不到位,對事故路段警示防撞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未排查到位。壽縣交警大隊五中隊,負責事故路段巡邏、隱患排查和事故處理。對該路口排查出了安全隱患,并書面通知了炎劉鎮政府,指導鎮政府安裝了減速帶和爆閃燈。但對農用車輛長期存在乘員安全帶缺乏現象失察,未做到逢車必查,“安全五小工程”工作不全面。淮南市公路局壽縣公路分局,負責 S346 縣道養護。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根據事發路段監控視頻、現場照片、現場勘查、詢問談話以及對車輛的檢驗鑒定結論,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如下:
(一)直接原因
孫福寶在雨天未能保持安全車速駕駛、遇險情時采取措施不當;尤勇駕駛車輛轉彎時未能讓直行車輛先行、未能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 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公司運營車輛安全管理松散,安全生產工作流于形式。
2.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公司運營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不全面、不細致。
3.炎劉鎮排查交通安全隱患不仔細、不徹底,對事故路段路橋設計、施工、驗收安全監督不到位,對事故路段警示防撞設施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
4. 壽縣交通局未認真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境內交通運輸安全管理不到位。
5.壽縣縣鄉公路管理局對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
6.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對境內客運企業駕駛人員《道路從業運輸資格證》過期仍從事客運駕駛工作失察,對客運企業存在安全管理隱患失察,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期發放現象失察。
7.壽縣交通局炎劉交管站履行客車安全檢查不到位,對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過期仍從事營運工作監管不力。
8.壽縣交警大隊落實“安全五小工程”工作不力,對該路面安全設施不完善隱患排查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壽縣炎劉鎮連塘岔路口“2018.8.1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
1.孫福寶,皖 NF0962 號中型普通客車駕駛人,在雨天未能保持安全車速駕駛、遇險情時采取措施不當,造成交通事故導致 4 人死亡、15 人受傷,負此次事故同等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尤勇,皖 AC7223 號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在車輛轉彎時未能讓直行車輛先行、未能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導致 4 人死亡、15 人受傷,負此次事故同等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人員
1.鄭海艷,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仔細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違規采用車輛掛靠方式組織生產經營,對車輛安全監管缺失,致使安全生產工作流于形式,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建議給予其 2017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2.甄長忠,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仔細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違規采用車輛掛靠方式組織生產經營,對車輛安全監管缺失,致使安全生產工作存在重大隱患,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建議給予其 2017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
1.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未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和考試,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紙上談兵,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二)、(五)、(六)等規定,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處罰人民幣伍拾萬元;該公司運營車輛安全管理松散,致使安全生產工作流于形式,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12 年第 8 號令)第五條規定,建議交通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2.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未組織對駕駛人進行崗前培訓,未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二)、(五)、(六)等規定,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建議給予其行政處罰人民幣伍拾萬元。《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2012 年第 8 號令)第五條 國家實行道路客運企業等級評定制度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鼓勵道路客運經營者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經營,禁止掛靠經營。
(四)建議給予行政處分的人員
1.程斌,壽縣交通局炎劉交管站站長,履行客車安全檢查不到位,對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過期仍從事營運工作監管不力,提供事故調查組材料弄虛作假,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九)其他違反工作紀律失職瀆職的行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分:(二)隱匿、偽造、銷毀證據的;
2.楊永全,壽縣交通局審批股股長,對客車審驗工作馬虎,對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存在違規發放現象失察,對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過期仍從事營運工作審驗走過場,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記過處分。
3.戚仁龍,壽縣交通局運管股股長,負責交通安全工作,對內設的審批股和局安辦管理軟弱,未發現下屬單位和人員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對客運企業聯營跑車掛靠行為視而不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記過處分。
4.高愛龍,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負責境內客貨運市場的管理,對《道路從業運輸資格證》檢查工作安排不細致,對境內該證件過期仍從事客運運輸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記過處分。
5.李傳保,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負責境內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對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失察,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期發放現象失察,對客運企業因掛靠存在的安全管理隱患失察,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四條 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為 4 年到 8 年。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6. 龍宏升,壽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對境內客運企業駕駛人員《道路從業運輸資格證》過期仍從事客運駕駛工作失察,對客運企業存在掛靠留下的安全管理隱患失察,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期發放現象失察,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7.楊剛,壽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分管安全生產等工作,對境內駕駛人員《道路從業運輸資格證》過期仍從事客運駕駛工作、客運車輛掛靠等安全隱患監管不力,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期發放現象失察,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8.李士林,壽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對境內車輛管理存在安全隱患、道路經營證照超期發放、從業人員無證上崗等現象管理不到位,建議壽縣縣政府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9.李俊杰,壽縣交警大隊五中隊中隊長,落實“安全五小工程”建設工作不力,對客運車輛長期缺乏乘員安全帶情況失察,依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八條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五)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報告、應急救援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五)建議作出書面檢查的單位
1.炎劉鎮政府,對境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不細致、不全面,未對境內道路交通安全防護設施配備到位,建議責成其向壽縣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壽縣縣鄉公路管理局,對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隱患未排查到位,建議責成其向壽縣交通運輸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壽縣交通運輸局,未認真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境內交通運輸安全管理不到位,建議責成其向壽縣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4.壽縣交警大隊,落實“安全五小工程”工作不力,對該路面安全設施不完善隱患排查不到位,建議責成其向淮南市交警支隊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全面落實道路客運貨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壽縣九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合肥甄氏物流有限公司要認真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加大獎懲力度,促進駕駛人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確保運輸安全。
(二)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壽縣和長豐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強化“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對客運貨運企業的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客運貨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貨運企業加強對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切實提高客運貨運企業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壽縣縣政府要認真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的實施意見》要求,構建安全生產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臵和責任等“六項機制”,組織專家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隱患和分析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和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要明確責任主體對事故路段南側路段進行降低坡度處理;要對事故發生路段北側污水過路橋南段加裝防護欄,對事故發生路段公益宣傳牌及道路兩側行道樹進行清理。
(四)認真抓好“安全五小工程”建設。壽縣交警大隊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牽頭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普通國省道和縣鄉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設的通知》(皖政辦秘?2016?170 號)文件精神,仔細排查境內交叉路口,對未設臵安全設施或安全設施不完善的普通國省道、縣鄉公路交叉路口,按照標準要求設臵警示樁(道口標柱)、標志牌、減速帶、凸面鏡、爆閃燈等。同時,要切實加強管轄路段的安全防控工作,協調道路管理單位等強化聯動聯防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
(五)汲取事故教訓,全面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壽縣政府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對駕駛人和群眾的安全教育;要在全縣境內開展客貨運車輛安全隱患大排查;仔細檢查鄉道、縣道和省道交叉路口安全設施設備;認真落實“安全五小工程”建設,做好路面管理工作;運輸管理部門要強化客運車輛進出站管理,嚴格做到出站“六必查”;交通管理部門路面要加大檢查密度,做到“逢車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