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大唐青島海西風電項目施工人員死亡事故
2017年3月10日9時10分,河北某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工單位”)承攬的大唐新能源公司山東青島海西風電項目的35kV集電線路施工項目,在帶電線路旁搭設跨越架時,發生一起人員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青島海西風電項目容量為250MW,由大唐新能源公司控股建設,于2016年10月開工。該項目35kV集電線路是由河北某公司施工建設,由黑龍江省某電力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2017年3月10日(天氣晴,氣溫6-12℃,南風3-4級)。上午7時,施工單位海西項目部安排由組長姜某(男,施工單位農民工)等7人進行跨越架搭建工作,地點位于青島海西風電場35kV 集電線路第三標段D線77號塔至78號塔之間(跨越帶電運行的10kV市美線)。9時10分,跨越架搭設到六層時,由兩人在地面負責傳遞鋼管,兩人在跨越架第三層進行剪刀撐的搭建工作,胡某(死者,男,47歲,施工單位農民工)和另一名工人在跨越架的第六層準備進行第七層剪刀撐搭設時,胡某接到底層傳上來的鋼管(長度3米)后,準備向上方傳遞時,由于鋼管頂端靠近了帶電導線,導致觸電,胡某觸電后被安全帶掛在空中。
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現場人員立即組織對傷者進行緊急施救,同時撥打120送膠南人民醫院進行搶救,9時55分,胡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施工單位現場人員立即向青島市黃島區安監局進行匯報。施工單位認為事故是因現場施工措施不當造成,決定自行處理,未向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匯報,造成業主單位未能及時了解情況,未能及時向山東能監辦和集團公司報告。3月20日15時45分,大唐新能源山東公司接到山東省能監管辦詢問,核實青島海西建設項目是否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新能源山東公司立即核實信息,確認情況屬實后向上級單位匯報。目前青島市安監部門正在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
二、初步原因
經初步調查分析,認為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未按安全規程和作業前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嚴重違章作業,是導致發生人身觸電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是在運送鋼管作業中違反了《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臨近帶電體作業時,上下傳遞物體應用絕緣繩索”要求,作業人員從六層直接向七層傳遞鋼管,不慎靠近帶電導線,導致觸電。
二是作業過程違反了《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跨越不停電線路時,施工人員嚴禁在跨越架內側攀登、作業”的要求,作業人員靠近帶電側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三是違反了《跨越電力線路架線施工規程》中“臨近帶電體作業時,作業全過程應設專人監護”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搭設或拆除跨越架應設安全監護人”的要求,監護不到位,現場違章行為未得到及時糾正和制止。
三、暴露問題
本次事故充分地暴露了集團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基礎還需進一步夯實,新能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意識不強,項目公司對安全管理重視不夠;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責任制不到位,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安全監督管理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安全監護不足,現場存在違章作業,對施工隊伍疏于管理,事故信息上報不及時等問題,導致了集團公司相關工作的被動,給集團公司帶來了負面影響,教訓慘痛,值得認真反思和總結。
一是集團公司工程安全管理雖然做了風險提示,但安全基礎不牢,需進一步夯實。
二是新能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意識不強,在工程項目點多、面廣、戰線長的形勢下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對部分項目公司工程安全管理缺乏監督,對部分工程項目因增加施工作業面而帶來的安全風險估計不足,安全管控力度不夠。
三是新能源山東公司沒有真正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不落實,對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時跟蹤了解現場安全情況,以包代管,安全管控缺失,致使現場嚴重違章,事故發生。
四是監理單位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對開展過多作業面而帶來的安全風險估計不足,沒有提出有效的安全監管措施,施工安全管控不利,違反監理有關規定,重要作業現場沒有旁站,安全監督缺失。
五是施工單位現場管理混亂,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嚴重違章作業,安全專職人員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雖然施工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向地方安監局做了匯報,但是出于怕被業主單位依據合同處罰等原因,存在蒙混過關思想,沒有向監理單位和業主單位報告,嚴重違反事故報告制度,造成業主單位沒有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相關要求
針對此次事故,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批示要求盡快查清事故發生和遲報原因,并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求全系統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新能源公司要高度重視事故的整改和善后工作,深刻反省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切實吸取事故教訓,督導整改落實,并盡快拿出對此次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同時,提高安全意識,針對點多面廣,項目分散等實際,對所屬全部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督促項目進一步完善安全體系,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檢查完成后要將檢查情況報集團公司。新能源山東公司要立即全面停工進行安全整頓,對重大風險及隱患進行全面、認真、細致的排查和整改,集團公司將全過程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閉環工作,集團公司復核合格后項目方可復工。
目前集團公司在建項目數量多,安全管理難度大,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出集團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安全管理基礎依然薄弱,各在建項目也要引以為戒,強化安全管理:
1.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紅線意識、責任意識、執行意識,強化各級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嚴字當頭”,以鐵腕反違章,以鐵律抓治理。對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要堅決停工整頓,對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領導要按規定嚴肅處理。
2.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各在建項目要結合各自施工階段特點,結合集團公司春季安全大檢查活動,立即開展作業現場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工作,嚴格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針對春季工程施工的特點,各在建項目要重點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止腳手架倒塌、起重機械倒塌、高空墜落等事故的預防工作。如遇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該停工的要堅決停工,保證室外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吊裝作業等的安全。
3.加強作業過程中安全監理及防護。加強對作業環境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范及措施要求,完善安全作業設施,加大對重大作業的旁站監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查隱患、堵漏洞,杜絕違章作業,保障施工作業安全。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分包隊伍人員流動大、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安全管理基礎薄弱,是現場安全事故的高發區。各在建項目要把分包隊伍管理納入項目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管理,加強對分包隊伍施工班組班前、班后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時刻給予安全提醒,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水平。加強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5.堅持合理工期。各基建施工高峰期的項目要處理好安全與工期的關系,強調合理工期,在工期與安全、質量發生矛盾時,要確保安全、質量。
6.加強信息報送管理。各在建項目要嚴格執行重大隱患、事故及相關信息的報送規定,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嚴禁遲報、瞞報,對于遲報、瞞報的情況將一律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