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山礦7.2死亡事故案例
鳳凰山礦7.2死亡事故
2011年7月2日,鳳凰山礦運輸區主運隊在北大巷三盤區巷口運矸時,開拓隊跟車工呂某某違章提前下車在北大巷行人側行走,被恢復送電后電機車擠傷致死。
一、事故原因:
一是跟車工呂某某違章提前下車在北大巷行人側行走,且電機車司機在架線停電后未將控制手把打到零位,也未采取手制動措施,架線恢復送電后電機車直接啟動,將行走中跌倒的呂某某擠傷致死,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是運輸管理有漏洞,對職工的違章行為監督檢查不力,致使運輸管理制度和電機車司機、跟車工的操作規程在現場得不到有效落實。
三是有關部門業務保安不到位,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有漏洞,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四是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要求不嚴,個別職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