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雙樓煤礦“4.23”耙裝機斗傷人事故的通報
2010年4月23日15時左右,張雙樓礦掘進五區在負1000米水平西一七煤回風上山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耙裝機斗撞人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傷亡。
4月23日早班14:30分左右迎頭放完炮后,班長付某和瓦安員魏某對迎送頂板進行了安全檢查并進行了找頂,其后配合現場的3名工人對迎頭頂板進行了臨時支護,隨后,班長付某安排工人陳某負責掛迎頭調向滑輪,杜某拽耙裝機鋼絲繩,維護員兼耙裝機司機馬某開耙裝機,自己和瓦安員魏某一同向下滑板的信號硐室走去,準備向調度室和工區匯報當班的工作。此時,在掘進迎頭的工人杜某拽好鋼絲繩后即退回到耙裝機司機后方的安全處,工人陳某在迎頭掛好調向滑輪后,撤到巷道右幫距幫0.5米、距迎頭3.9米處。杜某讓耙裝機司機馬某喊陳某下來,但陳某沒聽,并讓馬某開耙裝機出迎頭的煤矸。馬某在耙完第一斗,空耙斗向迎頭返回的過程中,耙斗碰下臺階,耙斗跳起并向右幫突然側翻,撞在陳某的左胸部,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陳某不聽勸阻違章滯留在耙裝機前方,空耙斗運行過程中,受阻跳起側翻撞在陳某的左胸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耙裝機司機馬某明知耙裝機前方有人,仍違章開耙裝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現場組施工人員杜某、馬某勸阻不力,沒有盡到安全聯保的責任,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班長付某、瓦安員魏某在耙裝機前方人員沒有全部撤退到安全地點的情況下,離開現場去匯報工作,沒有盡到安全監管責任,是造成事故另一原因。
工作要求
這起事故的過程十分簡單,但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為緊急剎住事故車,迅速扭轉安全生產嚴峻的局面,徐礦集團再次重申:
一、各單位要迅速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大對管理人員安全不履職行為和職工不安全行為的治理力度,通過事故案例教育,切實使廣大職工警醒:“三違”是事故的禍根。“三違”治理是一項長期的艱難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嚴格“三違”人員過八關的程序,必須讓“三違”人員付出應有的代價。各單位可通過以職工代表大會,制定出臺本單位的安全獎懲考核辦法,細化具體條款。對因“三違”造成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同時還要追究同組作業人員的責任,該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決不姑息養奸,縱容“三違”。
二、安全宣傳教育要注重實效,切實觸及每一位干部職工的靈魂深處。安全教育不僅要入耳,更要入腦;要使安全意識根植于每一位干部職工的腦海;對安全應知應會知識要熟記于心;對少數干部工作作風漂浮,重生產輕安全的行為,要堅決給予打擊。
三、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現場作業人員聯保互保責任制。對“三違”行為制止不力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聯保互保人員的責任。要通過安全宣傳教育,使職工不想違章;通過經濟和行政處罰,使其不敢違章;通過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聯保和互保、形成安全監督制衡機制,使其不能違章,把安全群防群治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杜絕現場不規范行為的發生,形成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四、由各單位分管副總牽頭,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編寫各崗位工種簡明易記的安全操作要點。安全操作要點作為職工必知必會的內容,要百分之百的掌握,凡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同時,要經常進行強化訓練,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實提高職工的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