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98年8月12日,XX掘進區隊安排大班人員馬XX等4人到本單位施工地點轉料,轉完料后,將花車回到斜巷上扒勾,4人為圖省事,將3個花車連接后松車,由于保險繩不夠長,未掛保險繩,就開始松車,當松至30米左右時,花車掉道,將左幫的水管撞斷,影響生產2.5小時。
二、事故原因:
1、馬XX等三人安全意識差,違章超掛車。
2、超掛車,不使用 保險繩。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嚴格按規定掛車,使用好保險繩。
3、加強現場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