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首礦采礦六工區李某冒頂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1992年4月1日夜班,龍首礦六工區放礦隊職工李某(男,46歲)在16行上盤出礦道掛滑輪時,被頂板冒落的礦石砸中身亡。
一、事故經過
1992年4月1日夜班,六工區放礦隊職工李某、王某等三人在1400中段16行、17行穿脈巷道進行放礦作業。7時40分許,他們向工區作了工作匯報,準備下班時,李某提出將16行上盤出礦道已斷開的滑輪、繩套恢復正常,為白班做好準備。7時50分,李某等三人來到出礦道溜井下邊,正當李某準備上去掛滑輪時,頂板礦石突然冒落,李某在快速撤離時,未能逃離險區而被大塊礦石(長2.67米,寬2.22米,厚0.5-0.7米)壓在下面,經奮力搶救無效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出礦耙道、溜井所在地段礦巖節理發育破碎,節理縫中夾灰有較多蛇理紋和滑石,多年來上部膠結充填采礦大量的滲水,造成裂縫夾石軟化松散導致礦石冒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出礦道木棚,自89年投產以來,因經常崩大塊和處理溜井堵塞,原支護木多次被崩壞或被電耙耙頭撞到。多次返修維護也沒有起到支撐頂板的作用,特別是溜井下的木棚,被砸壞后,沒有及時修復,也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造成了溜井下大塊礦石的突然冒落,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礦管理部門、工區把管理的重點放在了采場、開拓掘進掌子面的片幫冒頂上,而忽略了放礦作業的安全管理。因此,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檢查發現,而作業人員思想麻痹,認為在出礦耙道作業時間竄,因而放松了對出礦耙道安全的檢查與維護,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在技術管理上下功夫,今后出礦道掘進一律采取光面爆破、噴錨支護、禁止木棚支護。
2、加強采場管理,控制礦石塊度,嚴禁大塊礦石進入溜井,杜絕出礦道二次破碎崩大塊。
3、加強安全管理,堅持標準化作業,推廣預測預報技術,堅持在安全的條件下再進行生產。
對該作業點進行停產整改,進行金屬網噴錨支護,經施工監督科、安全科驗收后再恢復生產。
四、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前,該出礦道木棚再次被撞壞,拉環未及時恢復,使不穩定的巖石處于無支護的狀態下,作業人員只忙于生產,對出礦道未及時支護,掛滑輪時,對頂板檢查不夠認真。正是這種重生產、輕安全的麻痹思想,造成了事故的發生。因此,要不斷加強職工安全教育,作業過程按規操作,管理上要嚴格把關,不忽視任何一處細節,加強管理,避免管理上出現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