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運工區“3·9”擠傷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
3月9日早班,保運工區保掘隊工人冉友合帶張祖福等6人到54206底板巷矸石倉處,拆卸并轉運原掘進301組扒矸機,計劃4輛平板車(特平)。9時左右,開始拆卸扒矸機,邊拆除邊裝車, 14時左右裝第三車,先將扒矸機機身溜槽吊放在平板車上,然后將扒矸機簸箕嘴吊放在扒矸機溜槽上,由于溜槽和簸箕嘴沒有固定,簸箕嘴晃動一下,將其左手食指末關節骨擠傷,損失工作日50天。
二、事故原因
1、由于扒矸機上矸石沒有清理干凈,已裝車的溜槽與簸箕嘴放置不穩定,推車前沒有捆綁固定,設備晃動導致其左手指被擠傷。
2、傷者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推車時手放的位置不當。
3、推車前“手指口述”安全確認不到位,沒有對推車時應注意的事項進行安全確認。
三、防范措施
1、拆除、起吊、裝運設備前,必須對作業現場環境及設備上的雜物清理干凈,并確認起吊點可靠,轉運時將設備固定牢固后,方可進行作業。
2、加強職工自主保安及互聯保意識,規范安全操作行為。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跟帶班人員要提高防控事故的敏感性、預見性,排查安全隱患,確保作業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