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三隊“2·3”摔傷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
2月3號早班,采煤三隊班長魏學武帶班,黨支部書記于江海跟班。當班安排順槽收作挑棚等工作, 10時30分左右,在摘第二棚時,工人王士付一只腳站在皮帶機尾框架上另一只腳踩掛在巷道中間轉載機的一捆電纜上,由于電纜滑動,王士付從皮帶機尾框架上摔下,造成胸部右側第3、4肋骨骨折,損失工作日110天(不列入集團公司內部重傷考核范圍)。
二、事故的原因
1、傷者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互保聯保不到位,監護人沒有按措施規定履行責任,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班前會安排不到位,沒有對此項工作做具體安排。
三、防范措施
1、加強職工培訓,提高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做好互保聯保工作。
2、加大反“三違”的力度,特別是工作過程中的不規范操作行為。
3、提高班前會的質量,安排工作時要對每個工種提出安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