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風巷1997年“8.4”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653風巷1997年“8.4”放炮事故
事故時間:1997年8月4日早班10:30分左右
事故地點:653風巷掘進工作面
事故經過
8月4日早班,通風區放炮員馬子金,在653風巷執行放炮時,讓掘進三隊郭清合、馬明付做炮頭,裝藥聯線,當放完第一茬炮后(采用分期放炮),第二次裝藥聯線由隊長陳海燕帶人操作,放炮員馬子金在后面躲避硐內睡覺,看見有人出來,以為人員全部撤離,就擰響放炮器放炮,造成郭新田重傷的放炮事故。
原因分析:
1、放炮員馬子金對工作不負責,工作不到現場,不裝藥,不聯線,在躲避硐內睡覺,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進三隊隊長陳海燕違章指揮,帶領工人郭清合、馬明付在迎頭違章裝藥連線,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預防措施:
1、 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礦范圍內開展安全大檢查,抓“三違”、查隱患,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 加強對班組長、放炮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學習,搞好職工的自保、互保、聯保。
3、 嚴格執行放炮“三人聯鎖”管理制度。放炮時,放炮員必須嚴格執行“一吹、二喊、三看、四放炮”的制度,切實搞好安全生產。
4、
加強井口檢查,對精神狀態不佳的員工,堅決不準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