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區安排102隊“9.25”事故案例分析
“9.25”事故案例分析
2、事故經過
1986年9月25日四點班,采區安排102隊在11125工作面正常生產,分配黃玉留帶領兩名新工(高小康、任廣林)到工作面作業。班前學習,工作安排完后,黃玉留師徒三人更衣下井,由運輸順槽進入工作面,當行至工作面下出口時,高小康在前由電機上面爬過進入工作面,(該處屬于煤層變薄帶,煤高0.9米),黃玉留居中,任廣林隨后,相距約0.5米,正在這時,八點班副班長代陽富指揮開動順槽溜子,準備將順槽機尾的一堆矸石拉開,打上柱子以便交接班,溜子開動后,因矸石堆下面有大塊抵住了搭在順槽邊沿的工作面機頭,至使工作面機頭往煤壁移位0.7米,將黃玉留擠于機頭緊鏈軸和鐵柱之間(黃手拿一個升柱器,身背自救器和礦燈,腰插一把大捶,肩扛三個水平銷,地點窄退讓不及),隨后的任廣林所站位置稍寬,被倒下的一根鐵柱砸傷左手,在場人員立即將黃搶救上井送往醫院,于17時34分死亡。
9、事故直接原因
①、工作面下安全出口不符合規程規定,規程規定1.5M(走向寬)×20M(傾斜長),而實際只有1.35M×1.5M。
②、工作面機頭搭接與順槽溜子不符要求,要求搭接高度為0.3M,實際為0.12M。
③、現場指揮失誤,明知機尾有一堆矸石,沒有考慮下面是否有大塊,使大塊抵移工作面機頭造成事故。
10、事故的間接原因是
工程質量標準化要求不高,造成設備安裝和采面出口達不到標準要求。
11、防范措施
①、工作面安全出口、溜子搭接和采面支護必須按規程規定作業,絕不允許將就湊合。
②、認真落實干部安全責任制。
③、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職工對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的重新學習。
12、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