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礦“2005.11.22”機電事故案例分析
大平礦“2005.11.22”機電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11月22日白班,大平礦綜放隊孫××小班在設備檢修完畢后,于10時25分開氣。采煤機從50#支架處開始向機尾方向運行。采煤機大約在12時左右到機尾,12時30分第一遍機尾做完。采煤機退出機尾,開始進行推移前部輸送機及拉端頭支架作業。拉端頭支架由吳××、張×、張××3人負責。前部輸送機向前推移后,后部輸送機拉到位,然后張××拉A#、B#支架,吳××拉C#支架。拉完端頭支架后,采煤機開始做第二遍機尾。
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在做第二遍機尾前,需將3個端頭支架進行調整。副班長白××安排吳××和張×2人到回風超前支護處抬單體,準備調整端頭支架。這時工作面143#支架高壓管崩壞需要處理,泵站司機王×關閉泵站,致使調整端頭支架工作暫時無法進行。
由于當時C#支架側護板也有問題,于是吳××與鉗工王××便一起去處理。處理好后,聽到載波電話里喊“143#支架壞管已換好,送泵”。當液壓泵運轉后,吳××發現后部輸送機前移,懷疑有人拉動后部輸送機,便去架前檢查,但架前無人。隨后發現B#支架控制后部輸送機前移的閥把處于工作位置,吳××隨即將閥把恢復到零位,并發現B#支架右側后立柱處有人,上前一看是端頭支架工張××被擠在后部輸送機電機與B#支架后柱寬約70mm縫隙間。
吳××立即喊班長白××等人用單體把后部輸送機支開,將張××救出,發現張××頭部被擠壓嚴重,已經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調查組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根據事故現場分析認定,死者張××為直接操作A、B組端頭支架的操作工,工作過程中違反支架拉移程序,擅自在工作循環之外操縱后部輸送機拉移油缸,且在泵站停止運轉時,沒有將操縱手把及時復位。由于泵站因換高壓管路沒有及時恢復運轉,張××違反勞動紀律在后步輸送機電機和支架間空隙休息時睡覺,泵站恢復運轉后,拉移油缸動作將其擠壓二物體之間,擠壓致死。
該人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場的組長、班長、安全檢查員沒有及時發現張××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班組人員現場管理不到位。
2、技術管理工作不細致。在工作面回采過程中,對綜采設備的管理沒有制定詳盡的安全措施,特別是泵站因故停止工作后,恢復之前對各操縱元件的狀態缺乏全面細致的檢查,造成設備誤動作。
3、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職工安全操作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