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概況及經過
該礦位于甘肅省兩當縣南42公里處,屬縣國有企業。
設計能力年產9萬噸煤,實際生產能力為7萬噸。分為一號井和后窯溝兩個生產井口,其中一號井1985年11月投產,可采煤層有2層,煤層厚度4—34米,煤矸共生,賦層發育,賦存條件極為復雜,傾角15—25度,倒轉部分達62—74度。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4米3/噸,為低沼氣礦井。煤層易自然發火,發火期為4—6個月,煤塵具有爆炸危險。該井采用平峒和副斜井片盤開拓,南翼采用高落式采煤法。
1988年8月5日零時班,一號井南翼采區1257掘進上山與采空區打通,瓦斯濃度高達4%。由于瓦斯大,風量不足,工人仍無法作業,零時班工人全部升井。8時班,南翼采區有28人作業,由于沒有及時
通風,工人仍無法堅持作業。9時左右,隊長決定接長風筒吹散瓦斯。5個作業點的工人都停止了作業,坐在掘進上山口休息等待。此時工人李某某打開不亮的礦燈修理。約10時10分,該地點發生了瓦斯爆炸。共死亡45人,傷4人,經濟損失約58萬元。
二、
事故原因
分析
1、
通風不良造成瓦斯積聚超限,工人違章在井下打開礦燈燈頭,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是這次
事故的直接原因。
2、自投產以來就沒有形成正規的生產秩序,也沒有完善的生產指揮系統。
3、技術
管理薄弱,工人在井下亂來濫挖,作業無
規程,
通風不成系統,長期風量不足。瓦斯
管理混亂,空班漏檢嚴重。
4、機電設備
管理不善。主扇隨意關停,礦燈嚴重失修,井下局扇位置不當,又無人專管。
5、礦領導很少下井,不了解井下情況。培訓工作走形式,新工人只“培訓”三天就下井,違章情況時有發生。
三、防止同類
事故的
措施
1、加強領導班子的建設,配備懂業務,責任心強的領導干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
制度,正規化生產,科學化管理,樹立“
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
2、強化技術管理。積極改進采煤方法,調整
通風系統,加強瓦斯監測工作,迅速解決井下防滅火問題。
3、抓好職工的培訓教育。嚴格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做到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