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8日17時30分,***
煤礦817南異采區帽子煤960水平柔性掩護支架回收時,無護身支柱,頂板冒落1人犧牲。
一、
事故經過:
該面切割眼遇斷層,支架無法下放,采煤回柱,經隊和礦研究決定:“從支架的頭子往支架的尾子量20m處砍斷,前面的支架乃然由北往南繼續采煤,對切斷的20m支架立即由南往北回收,回到距溜煤眼10m左右處便停下來,(因這里有塘板蓋好,這里收完)后由北往南回收”。等具體
措施。
當支架回收到最后剩下17根時,當日早班回架工陳金開等三人發現北頭支架懸空高,不好回收,就自作主張由南往北回收了九根支架,最后剩八根支架沒有回收(已回過了
安全出口眼子約一米左右停下)給中班回架工
安全退路留下隱患。中班回架工鄭得學、李三來、戚中國等三人在下午一點多鐘到達工怍地點,看有八根支架沒有回收l完,北端支架懸空高度達2.Om以上,頂底破碎,嚴重威脅人身
安全。這三人想了辦法,參好臨時支柱,正在回收支架時,班長莫大禮、付班長明道責二人在三點多鐘來到這里檢查工作,也發現這里不
安全,明Ⅱq鄭:“先把
安全搞好再工作”。交待后,就到其它地方檢查去了。在五點鐘左右,莫、明二位班長又回到了回收支袈處,這時鄭三人已經回收了四根,正在回收第五、六根,回下后,只剩下最后兩根支架。這兩根支架承受整個采空區壓力,很危險,鄭問明班長“怎么辦,我的意見是回南頭這根,丟北頭這一根”。明班長說:“不行”l“丟一根支架值50多元錢,兩根一齊回收,一道敲下來,能揀兩根最好”。明見鄭的衣服汗濕了,很勞累,就說: “你休息,我來回收這兩根”。明上前看了一下說: “這根臨時支柱參的不得力,干活也不方便,把他抖了還好做事點”。于是明把這根臨時護身支柱抖掉了,然后用斧子敲了三下支柱腳子間的墊木沒有動靜,這時大概是五點四十分,明再次用猛力一敲墊木,支架巖石一齊壓下來,明一退,沒有讓開,被一塊長1.5m,寬1m,厚O.4m的矸石壓住上身,頭部受傷,搶救無效犧牲。
二、
事故原因:
1.明道貴付班長愛護國家財產,急欲回收金屬支架,忽視了自身
安全;
2.不應抖掉護身支柱;
3.退路有限,不暢通(早班留下的隱患)。
三、
事故教訓:
1.一要退路暢通,
2.二要有護身支柱,
3.三要用長桿撬棍便于躲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