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經過
2000年7月18日上午8時左右,四川省開江縣花草溝
煤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譚祖安的哥哥譚祖洪代替譚祖安組織施工,安排吳顯艮、吳應剛、唐繼清、唐立敏、楊秀凡、吳顯全、李義光等7名石工(未經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系地面采石工人)和童綏玖、王錫友、蔣家喜、唐德義等4名運渣工未經入井檢身,先后入井維修垮塌巷道。隨后技安員(副礦長兼瓦檢員)李義統下井檢查;李義統檢查安排完畢后,于9時25分左右出井,在洗手時對空壓機司機張幫偉說:“里面空氣還可以。”張幫偉聽后,即關掉空壓機停止壓風,停風后幾分鐘,井下就發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當時在井下作業的11人全部遇難。
二、
事故原因
分析
一是工人在井下違章吸煙;二是風扇安裝位置不當,抽循環風,加之不按規定使用風扇,依賴空壓機供風;三是礦井現場
安全管理極為混亂,未對新人礦職工進行基本
安全知識培訓,未建立入井檢身
制度,不堅持瓦斯檢查
制度;四是企業負責人違章指揮,嚴重忽視
安全生產,對省、市、縣三令五申的鄉鎮煤礦全部停產整頓規定陽奉陰為,冒險蠻干;五是靈巖鄉黨委、政府,縣煤炭工業局、鄉鎮企業局對花草溝煤礦存在的
安全事故隱患及停產整頓情況雖多次派員到現場
安全檢查,但未采取有力
措施;六是開江縣委、縣政府對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經濟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參與辦礦,花草溝煤礦在停產整頓期間不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冒險作業,未引起高度重視。
此次
事故性質屬違章指揮,井下違章吸煙所致的特大人為責任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