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經過
2000年1月16日17時20分,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東梁鎮興國
煤礦副井平巷直頭與風道交岔點處,發生一起因放炮引起的瓦斯爆炸
事故,死亡23人。
二、
事故原因
分析
(1)該礦井主副井未貫通,未形成
通風系統便進行生產,地面一臺11千瓦風扇向井下兩個作業工作面供風,風量不足,風速低,平巷直頭放炮時,放炮器處瓦斯濃度達到爆炸界限,放炮母線與放炮器虛連,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礦主受經濟利益驅動,在主副井貫通工程尚未形成
通風系統的情況下,違反《礦山
安全法》和上級有關的規定,擅自布置下山工作面采煤。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3)職責不清,
管理混亂。該礦配備兩名瓦檢員,每人連班24小時,經常脫崗,不執行“一炮三檢”的
制度,放炮器沒有壓線旋鈕,接線虛連放炮。
(4)鎮煤炭辦和縣煤炭局對該礦主副井貫通
作業規程審批把關不嚴。在缺少風量計算、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凈斷面圖等資料的情況下,同意貫通作業。
(5)有關部門執法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該礦主副井貫通工程在未形成系統的情況下,擅自采煤一直未被發現。鎮煤炭辦安檢員下井檢查中,雖發現該礦向下山掘進采煤巷道,不報告,不處理,工作嚴重失職。
三、
事故處理結果
因是原省勞動廳批復結案的
事故,是否執行,情況不詳。